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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7-04-21 10:00:00

中国石油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旨在培养基础扎实、专业精深、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为推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2017年我校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继续开展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

面向山东省招收90名考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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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思想品德高尚,身心健康,学业优秀,热爱科学的高中毕业生,并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生均可报考:

1.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

2.高中三年每学期期末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位于年级前10%;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科考试等级不得低于9A1B。

备注:学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提供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等证明材料,含第三方证明材料及联系人和电话,经中学审核属实后,在相应证明材料上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校章。


三、报名方式

1.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通过阳光高考平台综合评价网上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hpjbm/)注册报名。

2.将系统中相关的报名信息完善,然后下载并打印申请表,经中学教务处审核属实,由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中学校章,扫描后上传报名系统。除申请表之外,欢迎学生提供能够展示自身能力和特长的证明材料,如学科竞赛奖、科研活动成果、省市级三好学生等,以上材料均须复印并经中学审核属实,加盖中学校章后扫描上传。考生不需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四、校考资格认定

学校组织专家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综合考察中学的生源质量、学生高中学习成绩、特长、获奖及参加社会活动等情况,择优确定参加校考学生名单。获得校考资格学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upc.edu.cn/)上公布。


五、校考形式与内容

校考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分为文科组和理科组两类,每组5名面试专家。主要考察学生的学业水平、综合素质、心理健康等。


六、综合评价成绩

综合评价成绩由学生的高考成绩、校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三个部分构成,满分750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X×60%+Y×30%+Z×10%

其中,X代表高考成绩(含省认定的加分),Y代表校考成绩(满分值为750分),Z代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值750分)。

对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为10A者,Z值以750分计;为9A1B者,Z值以700分计。


七、录取及专业安排

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并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如无异议,学校将入选考生名单和数据库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学校根据入选学生的高考成绩、校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前述公式计算出综合评价成绩。学校将依据入选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录取名单,且考生高考成绩省内排名必须位于2017年理科生前20000名(含)或文科生前6000名(含),并报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如果此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山东省统招计划。综合评价已录取的学生将不再被其他院校录取。

我校综合考虑学生所报专业志愿及各专业实际录取情况对考生的录取专业进行安排。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学生,将调剂到综合评价招生专业范围内的其他专业;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学生,做退档处理。

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学生名单将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八、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20日8:00至4月30日 17:00

校考资格学生名单网上公示时间:2017年5月31日前

报到时间:2017年6月17日(周六) 8:00--12:00 14:00—16:00

报到地点: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西路66号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讲堂群东环101教室

校考时间:2017年6月18日(周日) 8:00—12:00 14:00—18:00

如果以上时间有变动,将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招生网站及时公告,请学生报到前务必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


九、特别提示

1.考生本人必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学校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将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

2.考生报名时须用签字笔(钢笔或中性笔)抄写《承诺书》(承诺书内容见附件),加盖中学校章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未按要求上传承诺书者,学校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3.高考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十、监督与检查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我校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综合评价招生规范管理,加强监督制约,加强信息公开。考试过程将全程录像,面试顺序、面试考场等均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和入选考生名单均实行网上公示。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如果发现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和申诉。

监督电话:0532—86983322


十一、其他

1.本简章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任何与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有关的培训或辅导班。

3.本招生简章中的内容若有与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不一致之处,按国家或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新政策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电话:0532—86981305、86983085、86983086手机:15194295783

传真:0532—86981305

微信公众号:中石大本科招生

Email:upzsb@upc.edu.cn


附件:《承诺书》

承 诺 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有关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了解到“对于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高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

本人承诺提供的相关报考材料真实可信,并对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材料,自愿承担所有责任。

承诺人签字(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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