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中心> 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

2017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单招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7-03-09 09:51:00阅读量 417

一、学院概况: 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省属民办普通高职院校;是江西省第一所以影视传播类专业为特色、涵盖相应领域相关专业的高职院校。学院前身江西泛美艺术专修学院(丽人学院)创办于1991年,是江西省率先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的特色民办高校。学院位于环境优美的赣江之畔,南昌蒋巷大道266号。学院占地面积200余亩,规划建设面积约11万平方米。学院下设数字传媒学院、影视动画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表演艺术学院、音乐舞蹈学院、艺考培训基地、创业培训学院等七个教学单位。校园内有数字传媒、影视动画、影视表演、艺术设计、音乐舞蹈、电子商务等六大实训基地和28个实验实训室;校外有中华卫视、江西电视台、江西教育电视台、南昌电视台、腾讯科技、深圳数虎数码、厦门大拇哥等数百个校外实训基地。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以名师为学科带头人、双师型教师为主的师资队伍,专致于应用技术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在江西首创“校园里有产业园,产业园建在校园内”,实现了产业园、企业、学校三者有机融合,课、岗、能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在专业设置上紧跟市场,深入实践教学、产学结合、订单式培养。学校累计培养影视动画、游戏动画、软件服务外包、人物形象设计、摄影等专业人才10万余人,就业率达到99%以上,毕业学生供不应求,学院师生共获国际性赛事奖项20余人次、全国性赛事奖项100余人次、省市级赛事奖项300多人次。

二、2017年学院单独招生对象已参加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考(含“三校生”对口招生)报名,并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

三、报名及审核

(一)单独招生专业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会计、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人物形象设计、影视动画、戏剧影视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设计、工商企业管理

(二)报名1.报名时间: 2月27日-3月5日,逾期不予办理。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形式,即考生登录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的网站完成网报后,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必须准确地填写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南昌影视传播职业学院及专业志愿等相关信息。

(三)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 3月6日前。

2.审核办法:我院负责对所有网上报考我校的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初审,并于3月6-7日将初审通过的考生信息汇总表(姓名、身份证号等),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进行信息比对。3.合格考生查询:已报考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于3月8日登陆我院校网站(http://www.ncyscb.com),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须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4.现场确认、缴费、看考场:考生于3月10-11日到所我院进行现场确认、缴费和查看考场。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执行(每位考生60元)。

四、高职单招考试高职单招选拔主要体现职业教育和专业培养的特色,采取“文化考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技能导向。

1.考试要求:由我校组建命题专家组,根据招生专业的特点设计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考试内容包括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中,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技能测试根据专业的特点和特色设计测试内容或项目。

2.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11日3.考试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的规定及要求,监考人员要认真查验考生身份,学校按照标准化考场管理的要求,进行身份验证、严防作弊,利用现代化手段加强对考场的管理。考试期间加强巡考、督考工作,维护公平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秩序。

五、高职单招录取

(一)录取原则通过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和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二)优惠政策高职单招录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

(三)录取安排1.3月16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2.3月16日起,本校网站公示拟录名单,公示期7天。3.拟录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录院校办理录取确认(确认后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高职单招录取。4.3月24日,我校确认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高职单招录取通知书。5.3月25日,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2.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资格。

六、招生纪律

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在单招考试期间对我校考务工作的督查,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程参与监督,业务职能部门严格执行政策,科学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高职单招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七、2017年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林银山(常务副院长)

副组长:王萍(副院长)、邬荷花(副院长)、董孝礼(院长助理)

组员:刘光汉(处长)、卢斌(处长)、周晓光(副处长)、张选(副主任)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就业处,由刘光汉同志兼任主任,具体协调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等各小组工作。

(1)招生录取组(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处)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备案和录取通知书寄发。

(2)命题考务组(责任单位:教务处)主要职责:负责组建单独招生考核专家信息库,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的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

(3)安全保卫组(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保卫处)主要职责: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名、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4)纪检监察组(责任单位:院长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5)后勤保障组(责任单位总务处)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单招招生工作电话:0791-85866168 举报监督电话:18979115829

八、2017年单招时间安排表:

1.png

九、联系方式:招生电话:0791-85866168报考网站:www.ncyscb.com


文章评论
填 报志 愿 返 回顶 部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