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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7-02-25 08:53:00阅读量 628

一、学院简介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79年,2001年升格为高职院,隶属广东省教育厅管理的公办学校,大学专科(高职)层次,录取批次为第三批专科A类(院校代码:12741)。

学院有两个校区:校本部、夏茅校区,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教学仪器设备充足,图书馆藏书丰富。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7000多名。

办学定位清晰 特色鲜明

作为一所以建设类专业为主的高职院校,学院始终以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和建设行业发展需求为己任,确立了“国内知名、业内领先、服务广东、辐射中南”的办学定位,坚持“立德树人、工学交融、创新发展、特色办学”的办学理念。

工学结合紧密 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院立足“建设行业”,打造特色高职。探索并建构了特色鲜明的“依托行业,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现有招生专业30个。拥有2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专业, 1 个国家级品牌专业, 1 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 5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专业开展了现代学徒制试点;校内实训基地50个(其中中央和省级实训基地4个),校外实训基地10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项。广东省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9项。办学38年来,已为社会培养培训15万多名专业技术人才,其中,为全省建筑业输送了数万名建筑业专门人才,被誉为“现代鲁班”的摇篮。

师资实力雄厚 专兼比例合理

学院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勤政廉洁、理论水平高、管理经验丰富。学院拥有一支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师资队伍。现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98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含博士)的教师205人,占专任教师比例近70%,“双师型”教师超过80%。

素质教育成效显著 社会声誉优良

学院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多方面健康协调发展。学院现有各种类型的学生社团30多个,各学生社团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文体活动。近三年来,学生参加各类科技学术、文化艺术大赛比赛获得100多项省级以上奖励。毕业生就业率高,近三年平均达到98%。毕业生平均薪酬位于全省大专院校第一名。学生创业创富能力强,一些校友企业已发展为拥有数十亿资产的大型公司。学院培养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已成为广东各行业企业的技术、管理和生产骨干,为广东的建设发展和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我院2017年现代学徒制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招生专业

合作企业

招生计划数

学制

学费(元/学年)

招生对象

招生方式

1

建筑工程技术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建设公司

30

3年

6410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招工招生同步

2

工程测量技术

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

3年

6410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招工招生同步

3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广州市金大宗建筑有限公司

30

3年

6410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招工招生同步或先招工后招生

4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珠海兴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30

3年

6410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招工招生同步或先招工后招生

5

物流管理

广州万隆华江物流有限公司(天地华宇)

30

3年

5250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招工招生同步或先招工后招生

6

工程造价(BIM方向)

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

3

6410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招工招生同步

注:1.工程测量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专业在学校学习期间住宿费980元/年;工程造价、物流管理专业在学校学习期间住宿费1500元/年;

2.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填报1个专业志愿;

3.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4.完成现代学徒制招生后,未使用完的计划数转为面向广东省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注:文科类、艺术类文科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理科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

(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报考基本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毕业生。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直接相关,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在毕业两年内,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考相关专业“技能证书”。

四、面向中职生招生所对应中职专业、技能证书及证书要求

招生专业

对应中职学校专业

技能证书或专业

技能课程证书要求

技能证书发证机关

及等级要求

建筑工程技术

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城镇建设、工程造价、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工程测量、土建工程检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铁道施工与养护、建筑设备安装、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计算机

辅助设计绘图员、建筑业特有工种等证书。

 

 

省建设教育协会、省工程造价协会、各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级以上(含中级)

工程测量技术

工程测量、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城镇建设、工程造价、道路与桥梁工程施工、土建工程检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工、铁道施工与养护、建筑设备安装、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

工程测量员、大地测量员、房产测量员、地籍测量员、摄影测量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造价员、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建筑业特有工种等证书。

 

国家测绘局人事司、省建设教育协会、省工程造价协会、各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级以上(含中级)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建筑及土木工程大类专业

造价员、CAD绘图员、电工、管道工、空调工等建筑类工种证书

原则上为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建筑及土木工程大类专业

造价员、CAD绘图员、电工、空调工等建筑类工种证书

原则上为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物流管理

会计、会计电算化、统计事务、金融事务、保险事务、信托事务、商品经营、专卖品经营、连锁经营与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商务、商务英语、物流服务与管理、房地产营销与管理、客户服务等财经商贸类专业

 

物流员、物流师(四级)、会计资格证、收银审核员、营销员、客户服务管理师、汽车营销员、电子商务员、助理物流师、助理营销师、秘书资格证、助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文秘(四级)、通用管理(四级)、通用管理能力(四级)、企业信息管理师(四级)、项目管理师、仓库保管工(四级)、商务策划师(四级)、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资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计算机操作员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会计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等。

 

原则上为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五、报考办法及时间

(一)获取高考考生号:未获取高考考生号的应届毕业生可在所就读的学校(原高考报名点)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往届毕业生可到当地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办理,或集中到合作企业所在地级市招生办办理。高考补报名及确认报名时间为 2月15—20日(具体请咨询当地教育局招生办)。

(二) 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具体报考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资料: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将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给所在高中或中职学校或合作单位审核,由学校或合作企业统一将报考资料送至我院。报考资料清单如下:

(1)应届高中毕业生

(1)《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及报名回执复印件;(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2)《2017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考生报名表》;(考生个人手写签名确认、所在学校盖章签署意见)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4)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证书复印件;(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5)一寸彩色电子照片一份。

(2)往届高中毕业生

(1)《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及报名回执复印件;(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2)《2017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考生报名表》;(考生个人手写签名确认、所在学校盖章签署意见)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4)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证书复印件;

(5)高中毕业证复印件;

(6)一寸彩色电子照片一份。

(3)应届中职毕业生

(1)《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及报名回执复印件;(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2)《2017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考生报名表》;(考生个人手写签名确认、所在学校盖章签署意见)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4)专业对口的中级技能证书复印件(公章页、证书号码页、成绩表,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7)符合免试或免技能证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职学校公章)。

(8)一寸彩色电子照片一份。

(4)往届中职毕业生

(1)《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正式报名信息表》及报名回执复印件;(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2)《2017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名表》、《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考生报名表》;(考生个人手写签名确认、所在学校盖章签署意见)

(3)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A4纸上);

(4)中职毕业生毕业证复印件

(5)专业对口的中级技能证书复印件(公章页、证书号码页、成绩表,标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6)符合免试或免技能证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中职学校公章)。

(7)一寸彩色电子照片一份。

2. 提交材料要求

(1)应届考生所在学校均须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审核员签名并盖学校公章确认(无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和报名表上无考生签名、盖章确认的材料视为无效)。

(2)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用 A4 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好。

报名材料可以用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我院,报名材料原则上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寄送。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校,凡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没有送抵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3)报考资料必须在2月25日17:00前送我院,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二路638号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邮编:510440,各专业邮寄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专业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建筑工程

技术

土木工程系

邓秋菊

13760684152

dengqiuju@gdcvi.net

工程测量

技术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机电工程系

黄修力

18028008996

huangxiuli@gdcvi.net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物流管理

经济管理系

张保金

18922102867

zhangbaojin@gdcvi.net

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管理系

吴秋霖

13826006076

wuqiulin@gdcvi.net

(建议通过顺丰快递“快递公司上门收件电话95338 或中国邮政 EMS 快递 “快递公司上门收件电话 11185” 寄送) 。

(三)报考资格复核及体检要求:

我院招办对报考资料进行复审,审核结果考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考生必须在3月4日考试时携带相关原件到我院,进行报考资料原件审核,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取。

参加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2月底前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学校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的考生在3月20日前向学校提交考生本人的《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卡》(注明 “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确认)。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四)发放准考证

通过学院材料审查的考生,我院将会在网站公布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文化基础考试的名单,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文化基础考试考生可在3月2日-3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安排及说明(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1.笔试科目及考试时间:文化素质考试、文化基础考试(3月4 日9:00—11:30时),职业适应性测试、专职业技能考核( 3月18日上午9:30开始);

2.地点: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详见准考证) 。

七、考核办法

考试科目设置与分值:2017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根据报考对象的不同,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由我校自主命题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权重比例为2:1。普通高中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满分值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值为100分。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文化基础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3.3月15日前,我校确定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核的入围考生名单,并在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核。入围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考核的人数,分别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1:1.5确定。

八、考试范围(详细内容请登录我院招生网查看)及免试条件:

1.普通高中考生综合文化考试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考试内容包括语言应用能力、逻辑推理能力、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基本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人际交往基本常识等。

2.中职考生综合文化考试的考试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专业综合理论等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

3.文化素质考试和文化基础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或实操方式:其中工程测量技术专业采用实操方式,工程造价、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物流管理专业采用面试方式。

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九、录取时间安排

(一)3月24日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拟录取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二)3月29日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十、录取规则

(一)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的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按不低于测试卷面总分的50%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分数线上按考生所报考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60分或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90分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经学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在我校自主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三)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四)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十一、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一)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概述

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选择,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是校企联合办学的一种形式。实施现代学徒制能促进校企的融合,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为学校提升专业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和提高职业院校的生源质量及人才培养质量的能力开辟了新路径;推动高职院校的内涵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为企业缓解转型升级中技术技能人才匮乏的难题提供了新方法,特别是为企业解决岗位技术技能人才选、育、用、留问题找到了新出路;为学徒构建了一个开放性、个性化在岗学习与提升的平台,实现学历、能力与职位的多项提升,为个人的发展拓展更大的空间和赢得更多的机遇。

现代学徒制的核心是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具有校企联合双元育人、交互训教、在岗培养、学徒双重身份、工学交替、岗位成才的特点。

(二)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除应符合招收基本报考条件外,必须与培养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签订并明确双方权责义务。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在征询家长意见后个人签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考生应由本人和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

2.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即具备双重身份,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在省招办录取审核通过后、考生注册入学前签订劳动合同。

3.报考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考生经我校录取后,工作岗位按学校与企业共同设置的岗位进行培养,其工作待遇严格按照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执行。

十二、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院现代学徒制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缴费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

十三、时间安排表

文章评论

时间

工作内容

2月15-20日

考生高考网上补报名及确认

2月25日前

考生准备报名材料并由所在中职学校、中学或合作单位审核

2月25日前

考生将报名材料送交报考专业所在系联系人

2月26日前

系审核考生材料

2月28日前

学院公布文化素质考试、文化基础考试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