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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泉州轻工职业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7-05-26 15:01:07阅读量 408

  为了确保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实际情况,特制订2017年泉州轻工职业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232

  学校地址:泉州市晋江博览大道(邮编362200)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省属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位于著名侨乡、中国品牌之都——泉州市,是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由晋江市政府主导、五大知名企业(金龙集团、恒安集团、安踏集团、浔兴集团、艾派集团)共同创办,拥有无法比拟的资金实力、校企合作和学生就业等优势。

  三、2017年高职招考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

  招考专业有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室内设计、会计、财务管理、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动漫制作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食品营养与检测等专业。面向普通高中生类和面向中职生类招生类别、具体招生计划数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为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eeafj.cn)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学院成立高职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负责制订工作计划、讨论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设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对高职招考工作的监督和考生投诉、申诉及处理。

  2.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高职招考的日常工作。

  3.录取规则:

  (1)我院2017年高职招考面向普通高中生类和面向中职生类招生,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

  (2)面向高中生类录取时,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缺额的1:1。其中,高中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高中生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

  (3)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各专业(除美术类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按类别参加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测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者方可参加录取。具体技能测试时间、考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以我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4)录取时,专科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7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3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以其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作为我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我校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录取时,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收费标准

  1.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工程造价、会计、财务管理学费为8000元/年。

  2.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食品营养与检测、广告设计与制作、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动漫制作技术、电子商务、工业机器人技术、连锁经营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物流管理学费为7500元/年。

  3. 根据泉教高〔2016〕9号文件精神,报读我院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和食品营养与检测,可享受6000元/年的学费减免。

  六、奖励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奖金分别为8000元/年和5000元/年。

  2.国家助学金:为资助高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我院资助标准为: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

  3.学院设立的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分一、二、三等奖,获奖面达在校生的30%;

  (2)高职招考学生在中职生有获得省技能竞赛一等奖或者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奖励1万元,获省技能竞赛二、三等奖的奖励3000元。

  (3)学院董事会设立100万元的奖助学基金,用于奖励资助学生。

  4、公司奖学金:安踏集团、恒安集团等公司在我院设立奖学金,分别为青年才俊奖5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5.晋江市政府奖学金:

  (1)由晋江市人民政府财政拨款,凡晋江籍高中考生在我院就读的每人给予3000元奖励。

  (2)凡晋江市中职学校毕业生(不限户籍)报读我院免第一年学费。

  七、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招考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在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及学校的奖、贷、助学等方面与普通高考高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八、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招生咨询电话:0595-36207777  36208089,招生咨询QQ:800040507,招生办传真:0595-36201777,招生投诉电话:0595-82038898。

  九、本章程由泉州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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