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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7-03-27 13:59:00阅读量 424

  一、学校名称、层次、办学类型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制三年,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学校校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60号。

  三、招生专业、人数及学制

  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本。学制三年。

  四、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外语语种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办法

  凡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且德、体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发给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大专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予以承认。

  七、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批。

  2.投档比例按招生所在省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3.在招生中执行省级招办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

  4.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试和面向中职生考试(不分类别)分别划定“保底线”。各类别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5.如线上生源不足,按各省录取政策规定,可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网址:www.fzstc.com

  九、招生监督措施、申诉办法与申诉电话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高等学校网上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办法》,在招生期间,由院党委书记及党委纪检负责人组成院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监督检查学院招生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生政策、法规、制度以及学院有关招生规定的情况。受理有关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等问题的投诉和举报,督促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申诉电话:0591-62030606。

  十、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学费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按专业不同分为每学年7500-8000元/人,住宿费每学年800元/人。

  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执行。

  十一、奖学金制度和勤工俭学办法

  我院实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主要设立以下奖项: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特困生4000元/年;贫困生2500元/年;

  4.生源地助学贷款;

  5.勤工俭学。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60号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电话:0591-83180506  83749003(传真)

  电子邮箱:7074063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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