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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7-03-14 13:21:00阅读量 338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多元选拔录取机制,提升我院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通过单独招生,充分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考生,培养专业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1.招生对象及要求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已经参加2017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应届中职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凭高考报名考生号方可报考我院单独招生。

  2.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今年县(区)招办组织的高考体检,并符合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相关专业规定的招生条件和身体要求。报考空中乘务(航空服务方向)专业的考生具体条件详见我院单独招生网页。

  3.报考对象

  (1)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会考成绩均达“C”以上(含“C”)。

  (2)应届中职生

  “中职生”(指技校、中专、职高的考生)需取得在校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和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学院2017单独招生含33个专业(方向),计划面向全省招生1200名,其中面向75个贫困县600名,面向全省600名,学制3年。如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见附表。

  四、报考方式及考试费用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12日—3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单独招生报名条件的学生,登陆我院单独招生网页(http://gsjtxydz.good-edu.cn),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填写《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生报名表》,选择报考专业(每位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并按网上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4×45mm)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以下。

  (三)资格审核

  我院将报名考生信息整理后,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考生于4月1日后可在我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或甘肃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平台查询审核结果。

  (四)缴费及其他

  1.单独招生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按照学院指定的“工行融E行”客户端缴纳报名考核费100元/人;在指定日期(4月5日前)未缴纳报名考核费者,视为自愿放弃;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误缴费而影响报名的情况,由本人负责;由于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不退报名考核费。

  缴费咨询:学院计划财务处

  咨询电话:0931-7677868

  (“工行融E行”客户端自助缴费操作方法详见单独招生网)

  2.打印准考证

  报名考试费缴费成功后,4月8日前在学院单独招生网站,根据系统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

  3.递交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需经过所在学校盖章确认后,在4月8日参加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综合测试时统一交到所在考场监考老师处,所有递交的申请材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凡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尚未递交报名材料的,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所需报名材料如下:

  (1)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表,请自行下载并用A4纸张打印后,到所在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高中毕业生需提供会考成绩复印件或所在市(州)或县(区)会考中心提供的会考考试等级证明;“中职生”需提供国家或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在单招测试时验证原件)。

  (4)所在学校开具的是否有违纪现象的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

  (5)在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填写的考生《诚信承诺书》。

  五、测试办法

  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考点设在学院校本部(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邱家湾128号)。

  1.测试时间:2017年4月8日9:30~12:00,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独招生准考证在指定的考场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2.综合测试内容:主要为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时事政治等。测试方式为笔试,满分400分,测试时间为150分钟。

  六、录取原则和办法

  1.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2.我院将按照考生测试成绩,依招生计划数,单独划线(一县一线);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分数优先”的大平行志愿的原则,依考生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我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4.根据教育部关于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甘肃省“中职生”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或甘肃省“中职生”考试,不影响其他学校录取。

  5.录取结果可从我院单独招生网上进行查询。

  6.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7.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不能转入其它学校。

  七、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二)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1.招生录取组:负责组织协调单独招生工作,负责网上报名系统开发工作,制定单独招生试行方案及宣传、报名、资格审查、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

  2.考务组:负责综合素质测试试题的命题、制卷、审核和保管;考场的编排和落实、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试卷的评阅、考试成绩的统计等工作。

  3.技术保障组:负责单独招生相关网络支持等工作。

  4.纪检监察组:负责单独招生的纪检监察工作,制定单独招生纪检监察办法,全程监督单独招生工作。

  5.安全保卫组:负责试题转递的安全;报到、考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

  6.后勤保障组: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八、新生报到和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规定》处理。

  九、招生监督与申诉渠道

  1.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院监察审计处 申诉电话:0931-7667956

  申诉邮箱:jyjw7667956@163.com

  2.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4.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欺诈、作弊等手段帮助考生取得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十、政策待遇

  1.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入校后,其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者,可持资助申请到生源地贷款。

  3.品学兼优者可享受国家、学院相关奖学金制度获取奖、助学金。

  十一、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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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邱家湾128号(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730070

  学院官网:http://www.gsjtxy.edu.cn

  单独招生网址:http://gsjtxydz.good-edu.cn

  电子信箱:zsjy7666911@163.com

  咨询电话: 0931—7666911(兼传真) 0931—7673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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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面向贫困县定向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定向单招”)计划包含在总计划内,贫困县考生报考定向单招计划的同时,也可报考普通计划。

  2、根据报名情况,各县区定向单招计划可调剂使用,全省市州定向单招计划也可调剂使用,以保证定向单招计划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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