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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01阅读量 532

  一、概况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座落在享有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盛誉的丽江市,是云南大学于2001年申办的一所新型综合性学院,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为独立学院。按国家计划在全国统一招生。

  二、院校代码:13328

  三、办学层次及招生专业

  办学层次为一般本科,学制均为四年。招生专业分别为:

  文史类:  英语(含英语语言文学、旅游英语、酒店英语、英语教育四个方向)、日语、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新闻学;

  理工类:  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两个方向);

  文理兼招:会计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含饭店管理、旅行社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民族(民俗)旅游文化四个方向);

  艺术类:  艺术设计(含环境艺术设计、旅游产品设计、数字艺术设计三个方向)。

  四、录取条件

  1、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或超过生源地第三批本科录取控制线。

  2、外语语种要求:除英语专业高考外语语种限英语并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外(若所在省份无全省英语口语统考,则不要求有英语口试成绩),其他专业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大学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3、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录取规则:对于投档到我院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如专业志愿和分数都相同的人数多于录取计划时,则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5、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按生源所在地省招办的规定参加文化考试和艺术专业课考试,在考生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当地省区录取控制线时,根据艺术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艺术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6、凡按上述条件录取的新生,须有按时支付学费和住宿费的能力。

  五、学费标准(按云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计委批准文件)

  ◎ 英语、日语、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旅游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专业:10000元/人/学年。

  ◎ 艺术设计专业: 12000元/人/学年。

  六、毕业证书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颁发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888-5135636、5135638

  学院网址:http//www.lywhxy.com    电子信箱:lywhxy_zsb@163.com

  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玉泉路    邮编:67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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