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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7-05-26 15:01:07阅读量 398

  为了保证2017年高职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6〕19号)要求,经我院招生委员会研究通过,特制订2017年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城关学府路100号(邮编362500)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校简介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泉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泉州市德化县城区,交通便捷,校园环境优美。

  三、2017年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汇编的招生计划本公布为准。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招委、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和精神执行。

  2.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7年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成立以学院党委分管纪检的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录取规则:

  (1)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不予录取: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参加邪教组织的;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3) 执行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

  (4) 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批。

  (5) 投档比例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6) 执行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7) 高中类考生在高职招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后,高中类考生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分相同时,再按文化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

  (8)中职类考生高职招考文化课成绩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按类别参加由我院与其他高职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美术类考生由于已参加专业省级统考,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录取时,面向中职生的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技能测试成绩均占总成绩的30%(文考成绩占70%),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职业技能测试大纲由省里统一制定发布。职业技能测试具体安排以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通知为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址:http://www.eeafj.cn)。请考生务必按照考试院通知发布的测试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8)2017年专科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录取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9)实行院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

  五、收费项目、标准

  2017年我院新生收费项目、标准严格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学  费:6000元/学年(艺术类、计算机类7200元/学年)

  住宿费:900元/学年

  代办费:500元/学年(多还少补)

  六、学历证书和学生待遇

  (一)学历证书

  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由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为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二)学生待遇

  1. 助学金: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及时发放国家助学金,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2. 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下发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及时发放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2)学校奖学金

  A.专业学习奖学金  一等奖奖金10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5%);二等奖奖金8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10%);三等奖奖金4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10%)。

  B.精神文明和社会工作奖学金  奖金500元/学年(占学生总数5%)。

  3. 勤工助学:对经学院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4. 助学贷款:学院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与生源地银行办理助学贷款。

  七、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以登录福建省教育厅网站“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fjedu.gov.cn)首页或我院网站进一步了解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联系部门: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62500

  联系电话:0595-23595878  68765878  68765868

  QQ:385664642  1216983741  18959911178

  传    真:0595-23575178

  网   址:http://www.qzgymy.net

  电子邮箱:385664642@qq.com

  投诉举报电话:0595-23522903

  八、本章程由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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