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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单招)章程

发布于 2017-05-26 15:01:07阅读量 402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探索多样化选拔人才机制,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单招)章程。

  一、学校简介

  院校代码:国标代码13017,江苏代码1958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地处美丽富饶、人文荟萃的江南名城无锡市,学校占地505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在校学生5000多人。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备先进,师资团队雄厚,主要面向我国文化艺术事业发展需求,专业培养演艺、影视传媒、动漫制作、艺术设计和现代服务类能力型应用人才。

  二、办学特色

  市场优势:文化事业大发展所需通用人才,招生专业覆盖当地各大文化产业。

  育人定位:“品质+能力”,培养有信仰、有道德、有文化、有能力、有纪律、有修养的“六有”人才。

  教学模式:从作业--作品--产品的知识转换

  成长模式:从学生--准职员--职员的能力转换

  创业模式:学校搭平台、企业出资源、学生自主经营的孵化模式。

  就业模式:遵循“博学·竞取·励志·立业”校训,培养竞争意识,以创业带动就业。

  深造途径:接读本科,国际交流。

  绿色通道:直荐就业,辅助创业,2016年毕业生就业率为98.29%。

  三、招生范围及对象

  1.江苏省内具有普通高中学历,并报名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毕业生,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信息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艺术类考生报考普通类专业时,等级要求同普通类。)

  2.未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须于提前招生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并参加补测试,达到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四、高职提前招生报名与志愿填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5日—1月20日。

  2.交费方式:报名时网上支付,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45元/考生。

  3.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4.报名网址: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前招生报名端口进行报名。

  5.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语数外联考考试费)。

  6.考生所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责任自负。有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二)志愿填报

  1.考生提前单招阶段只能填报一所院校,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最多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最多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

  2.填报专业志愿的类别要一致,普通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不可兼报。

  (三)资格审查流程

  1.我校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信息对考生所填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核。

  2.我校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报名考生数据。

  五、体检要求

  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并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要求。

  六、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我校采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文化联合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

  见“三、招生范围及对象”1、2条。

  (二)文化联合测试

  1.考试形式

  考生需参加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的文化联合测试。文化联合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的形式呈现。

  录取时,我校将根据考生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等级进行级差折分,A级每科95分、B级每科80分、C级每科60分、D级每科50分。

  2.考试时间:2017年3月20日

  3.考试地点:各省辖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4.文化联合测试免考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文化测试,但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与综合素质考核,经考核合格优先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

  (1)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两门选测科目除外)成绩达到1A或4B及以上的普高学生。

  (2)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的中职学生。

  (3)高中阶段获得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颁发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

  七、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

  5.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需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填写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20日前通过EMS寄至我校招生就业办,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予以复核。

  八、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一)录取总分:文化联合测试折分成绩+政策加分;

  (二)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不超过总计划的1.2倍划定录取控制线;

  (三)录取原则:对进线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五)体育、艺术特长生相关政策见第十点。

  九、体育、科技、艺术特长考生选拔政策

  为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校在2017年提前招生中拟招收有体育、科技、艺术特长的考生,特长考生可免文化测试,但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考核,经考核合格优先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

  (一)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提前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项目

人数

体育特长生

所有体育类项目

10

科技特长生

科技、发明、创新等

5

艺术特长生

器乐、声乐、舞蹈

10

  (二)报名条件

  (1)符合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提前招生报名条件;

  (2)体育特长生为具有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或中学阶段参加由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大赛第三名及以上的考生;

  (3)科技特长生为中学阶段有特殊专长、发明创造 (专利证书、地市级以上行政部门颁发证书)或中学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技能等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4)文艺特长生:器乐类特长生须具备各类器乐考级达八级以上(含八级)的证书;声乐类考生需在地市级及以上级别的艺术类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考生;舞蹈类特长生须具备考级证书八级及以上或在地市级及以上级别的艺术类比赛中获奖。

  (三)注意事项

  1.参加特长生选拔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提前招生”专栏下载《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特长生登记表》,填写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艺术项目等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比赛获奖证书等)于2017年3月20日前通过EMS寄送至我校招生就业办,并于4月15日上午到我校报到,参加我校组织的特长生综合素质测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予以复报考我校的特长生必须提交纸质申请,并在面试现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予以复核。

  2.特长生的录取必须符合提前招生相关录取规定。

  (四)收费标准

  按照苏价费函〔2007〕423号文件,报名费20元/考生,体艺特长生项目加试专项测试费60元,合计80元/考生(考生来我校报名参加测试时现场收取)。

  十、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2017年1月5日

公布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提前招生简章、特长生综合素质考核大纲

2017年1月15日—20日

考生登录考试院网站,网上报名、支付语数外联考考试费

2017年3月18日—19日

考生参加省学业水平测试补测

2017年3月20日

考生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

2017年4月10日

公布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2017年4月15日

特长免试考生报到、交费并领取“综合素质考核”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考核

2017年4月28日前

1、公布特长生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2、预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4月30日前

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监督机制

  1.学校提前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学院党政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校成立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加强对提前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前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如需参加,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提前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将参加我校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钱胡路812号     邮政编码:214153

  QQ:2565901391

  招生热线:0510—85551188、85551088 、85551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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