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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单招招生实施方案

发布于 2017-05-26 15:01:07阅读量 38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区内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6】10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和基本原则

  (一)目的意义

  根据全区各盟市体校的实际,更大限度的满足和解决具有较高运动技术水平的中职毕业生(及部分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求学愿望,为自治区竞技体育的不断发展与提高,努力培养自治区优秀运动队伍的后备人才。

  (二)基本原则

  1、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体现特色、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在自治区教育厅和体育局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校单独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招生工作和程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招生组、纪检组。制定单独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事宜,确保单独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考务组:负责题库建设、组织考试(面试)、阅卷、汇总成绩等。

  招生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等。

  纪检组: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招生专业计划、学费、考试形式

  (注:招生计划因报名及录取情况有可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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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报考对象:已参加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理科、普通文科、体育类考生和技能考试合格的对口中等职业学校(包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考生。

  (二)报名时间

  2017年1月5日-——3月10日

  (三)报名方式

  1、考生登录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网

  (http://www.nmtyxy.com)查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

  2、考生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填报我院。

  3、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可填报3个志愿,填报志愿时要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四)下载考生信息

  考生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填报院校结束后,按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安排,通过平台下载报考我院考生信息。

  (五)打印准考证

  (1)考生需在考试前到所属旗(县、区)招生办公室打印《单独招生加试准考证》。

  (2)已报名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在2017年3月20日―2017年3月23日登录我院网站打印《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六)现场确认及缴费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标注的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缴费(200元)。

  现场资格确认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单独招生加试准考证》、《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生信息表》(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行下载填写并签字,以下简称《考生信息表》)、身份证原件。

  五、考试形式与内容:

  (一)试题库公开

  2017年1月21日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笔试试题库,考生可自行下载复习。身体素质测试不提供题库。

  (二)考试形式、成绩评定标准及考试时间

  1、考试采用笔试+身体素质测试方式。笔试考试时间为两个半小时,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00道题,包含政治(常识)、数学、语文等基本文化素质内容。总分为200分。身体素质测试总分为300分。

  2、附加分

  内蒙古自治区主体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按照自治区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执行)。

  享受附加分的考生在网上填写《考生信息表》时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图片,并在现场确认时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身体素质测试时间及地点:见《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考生须持《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按时参加。

  六、录取

  1、考生的体检及其它相关录取资格的信息均采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采集的信息。

  2、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科类、按比例,采用“志愿清”“专业清”原则录取考生。“志愿清”“专业清”原则是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够,则从第二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学院录取组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和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4、拟录取名单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录取通知书届时与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一并发放。

  七、新生注册和复查

  1、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

  3、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0]6号)《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区内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6】100号)文件规定,参加2017年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和自治区对口升学考试。

  八、纪检监督

  电话:0471-3361038,0471-6515709

  九、附则

  《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后生效。该方案公布后如有相关补充说明,学院将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该方案及相关补充说明内容由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大街19#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苗老师  庄老师

  联系电话:0471-6515709(fax),3361128

  邮政编码:0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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