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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7-05-26 15:01:07阅读量 1565

  为了确保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2017年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一、学院介绍

  (一)学院全称: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代码:14078

  (二)学院地址:烟台市高新区海兴路(原金海路)1001号

  (三)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四)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五)学院简介: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具有42年的办学历史,开设专科专业41个,专本贯通培养专业1个,面向全国招生,普通专科在校生达14964人。

  学院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烟台。地处国家级高新区的中心地带,北临大海,气候宜人,风景秀丽,条件优越。校园占地1416亩,建筑面积42.4万平方米,总投资达7亿元。学院建有2.5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图书馆,藏书120余万册。建有6700平方米的现代化体育馆;建有9万多平方米的实验实训中心,设有隶属于国家粮食局、国家劳动保障部等部门的14个技能鉴定站。建有高标准的专业实验室、实训室150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1.02亿元。学院现有教职工83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47人。

  学院以“立足行业,服务蓝黄经济”为办学宗旨,以“依托金色产业、服务蓝黄战略、培育绿色文化、造就多彩人生”为特色,着力打造特色优势专业群,建成了独具优势的经济管理、食品科技、机电数控、信息技术、会计财务、商务外语、艺术设计、建筑工程等八大专业群。学院不断深化改革“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开展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的合作,建立教学实习基地500多家,成立“订单式”企业冠名班,为企业定向输送人才,实现了入学与就业的无缝对接。

  学院是“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德育与校园文明建设‘双优’高校”“省级文明单位”“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现为全国粮食职业教育研究会会长单位、中国职教学会商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新的时期,学院正以“奉献、卓越”的精神,致力于把学院建设成学生喜爱、家长放心、社会需要、在全省职业教育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现代高职院校。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院招生春季、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报名,春季高考只招收符合我院单独招生类别要求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均符合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

  2. 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录取后我院将对录取考生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或者没有按要求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三、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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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备注:报考体育运动专长类的考生,必须取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证书(审批日期为 2017年3月31日前)。

  (一)报名及缴费时间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报名及缴费时间4月6日-10日(8:00—20:00)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需登录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招生办网站认真阅读《2017年单独招生网上报名缴费流程》后,根据相关要求如实、完整的填写报考信息。报名结束,按流程要求进行网上缴费。

  (三)领取准考证及熟悉考场

  1、考生于4月15日8:00-16:00持身份证到我院领取准考证,查看考场。

  2、报考我院体育运动专长的考生除提供身份证外,还需要提供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证书(审批日期为 2017年3月31日前)。

  3、4月15日下午3:00以后考生熟悉考场。

  五、考试办法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1、考试科目: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三门,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分值各100分,总时长120分钟;职业能力测试(面试)一门,分值60分。

  春季高考报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三门,包括语文、数学、专业理论基础,分值各100分,总时长120分钟;职业能力测试(面试)一门,分值60分。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了解、兴趣及专业基本知识等。

  2、考试时间

  (1)4月16日上午9:00-11:00   综合考试(笔试)

  (2)4月16日下午13:00开始     职业能力测试(面试)

  (二)考试成绩确定

  考生考试成绩由综合考试及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两部分成绩均以原始分计入录取总分。

  (三)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向我院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经资格审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应专业学习。

  六、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笔试及职业能力测试均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命题、阅卷和评分。

  (二)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评卷:学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分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七、 录取原则及相关事宜

  1、学院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依据考生总成绩按专业、科类分别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3、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

  4、公示拟录取名单: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于规定时间上报并办理录取手续。

  5、我院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适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6、按照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山东省2017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八、新生报到和审查

  (一)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高考的考生统一时间入学,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院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东商务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九、学生待遇

  我院录取的单独招生学生与参加高考录取的新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大专毕业证书。

  十、监督机制

  1、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2、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实施“阳光工程”,保证考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3、选派政策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高、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4、加强对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烟台市高新区海兴路(原金海路)1001号

  邮编:264670

  联系电话:0535-6925032(兼传真)

  联系人:张老师  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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