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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7-05-26 15:01:07阅读量 392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后附学院简介)2017年面向全省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毕业生招收三年制高职新生。凡参加2017年1月份高职招考的考生均可按规定类别报考相应专业(如表:2017年高职招考招生专业、类别和计划所示)。

  一、招生专业、类别及计划(面向1月7日-8日高职招考招生,院校代码:4025)

  2017年高职招考招生专业、类别和计划

  (具体招生专业、类别和计划以省教育厅实际下达为准)

序号专业名称学制招生类别招生计划(人)办学地点报考年龄及学历要求
1音乐表演音乐类各专业各类别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实际下达为准  院本部凡参加2017年高职招考的考生均可按相应类别进行志愿填报
教育类
高中生类
2舞蹈表演教育类
高中生类
3包装艺术设计美术类
高中生类
4室内艺术设计美术类
土建类
高中生类
5工艺美术品设计(漆艺方向)美术类
高中生类
6陶瓷设计与工艺美术类
高中生类
7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类
高中生类
8影视编导高中生类
9播音与主持高中生类
10茶艺与茶叶营销财经类
旅游类
农林牧渔类
高中生类
11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财经类
教育类
高中生类

  二、高职招考志愿填报时间及招生录取实施办法以省教育厅实际下达文件为准。

  三、收费标准与助学政策

  根据省物价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委闽价(2000)费字245号收费规定以及闽财教〔2011〕74号规定,我院各层次各专业的收费标准如下:

  (一)学费:7200元/学年。

  (二)住宿费:住宿费按不同宿舍条件,每学年为500元—1200元不等。

  (三)代办费:代办费(教材费等)500元/学年,每学年末结算,多还少补。

  (四)助学政策:可根据文件要求,办理生源地贷款、缓交学费、高职助学金、国家奖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学政策。

  四、毕业、就业与升学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在学期间可参加与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考试。

  学生毕业后,可按学校推荐相关单位双向选择就业,亦可通过全日制专升本、自学考试专升本和成人教育专升本等途径直接报考各相关高等院校继续深造、提升学历。

  五、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QQ群号:300755264。

  招生办咨询热线: 0591—38268178、38268198。

  各专业系联系电话:         音乐系:杨老师38268072;

  舞蹈系:黄老师38268091;  美术系:陈老师38268107;

  社文系:吴老师38268015;  服装系:宋老师38268156。

  学校地址:福州闽侯西江滨大道学院路8号(闽侯市民广场旁)。

  乘车路线:福州火车站北广场乘坐185路公交车到闽侯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到;或福州仁德公交站坐33、38路公交车到昙石站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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