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中心>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00阅读量 710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4.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23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5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568.1万元,图书19.82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各专业招收英、日、俄外语语种考生,学习期间全部采用英语教学。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备注   
560101 建筑设计技术 三年 理工    
560104 室内设计技术 三年 理工    
560201 城镇规划 三年 理工    
670107 装饰艺术设计 三年 文理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理工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钢结构施工) 三年 理工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现代建筑工业与住宅产业化) 三年 理工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安全管理) 三年 理工    
560304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三年 理工    
560504 工程监理 三年 理工    
560601 市政工程技术 三年 理工    
560603 给排水工程技术 三年 理工    
520108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三年 理工    
560701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三年 文理    
560501 建筑工程管理 三年 理工    
560502 工程造价 三年 理工    
560702 物业管理 三年 理工    
540601 工程测量技术 三年 理工    
560401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三年 理工    
560403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三年 理工    
560404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三年 理工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单独





  招生三校生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为12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它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在其它志愿上线考生中,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6609918   13604900499
  传   真:024-86609919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邮   编:110122
  网   址:www.lncjxy.com
  E-Mail:lncjxy@163.com

 


文章评论
填 报志 愿 返 回顶 部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