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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7-02-13 10:33:00阅读量 452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始建于1973年,系国家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优秀单位,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学院。

  为进一步探索高等教育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推进职业教育本土化进程,更好地为区域经济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四川省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章程。

  一、组织保障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2.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相关院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凡属单独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须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4.学院由教务处牵头,成立由骨干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全面负责素质测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命题工作。

  学院将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组织考试、阅卷、素质测试及专业技能测试等各环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卷(答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二、招生原则

  1.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确保单独招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2.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3.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类别专业及人数

  招生计划为1400名(含艺体特长生计划100名),其中普通高中类高职专科计划400名,面向中职毕业生专科计划1000名,计划见下表:

  1、普通类招生计划(表一)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

学费(元/生·年)

备注

1

环境工程技术

3

30

4920







文理兼收


2

工程造价

3

30

4920

3

建筑工程技术

3

30

4920

4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70

4920

5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

10

4920

6

供用电技术

3

10

4920

7

物流管理

3

10

4440

8

健康管理

3

20

4440

9

会计信息管理

3

20

4440

1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50

4920

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30

4920

12

数控技术

3

30

4920

13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30

4920

14

智能控制技术

3

20

4920

15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3

10

4920

合计



400



  2、中职对口类招生计划(表二)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

学费(元/生·年)

专业类别

1

环境工程技术

3

40

4920

类别不限




2

工程造价

3

110

4920

类别不限


3

建筑工程技术

3

70

4920

类别不限


4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120

4920

信息二类

5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

50

4920

信息二类

6

供用电技术

3

50

4920

信息二类

7

物流管理

3

40

4440

类别不限


8

健康管理

3

50

4440

类别不限


9

会计信息管理

3

80

4440

财经商贸类

1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110

4920

加工制造类

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70

4920

类别不限


12

数控技术

3

40

4920

类别不限


13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80

4920

信息一类

14

智能控制技术

3

20

4920

类别不限


15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3

70

4920

信息一类

合计



1000



  注:1.以上两表计划包含了艺体特长生计划

  2.学费以2017年省物价局审核为准。

  3.其中建筑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供用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系与西南交大“2+1”联办专业,学生自愿报名,经选拔后最后一年送西南交大峨眉校区就读,毕业后就业去向主要为成都铁路局、成都地铁等轨道交通运输单位。

  4.健康管理专业的培养是健康及康养护理方向。

  5.表二招收专业均不限中职所学原专业类别,考试办法见中职对口类考试模式(学院招生信息网zs.scemi.com2017年单招章程中的表三)

  四、招生范围:四川省

  五、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参加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普通中专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历的复员军人等。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六、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报名(http://www.scemi.com;http://zs.scemi.com)。也可到我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同时应填专业是否服从调配志愿。

  (2)考生登记表“报考科类”中选填:普通高中毕业考生选填“理工”或“文史”;中职毕业考生填“对口高职”;特长类考生,选择艺术和体育特长面试的考生须准确填报一项专业面试项目(艺术特长面试考生类须在美术、声乐、舞蹈、器乐类项目中确定一项;体育特长面试考生须在田径、球类、健美操和武术项目中确定一项。)

  七、报名资格审查

  1.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2.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3.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通过学院网上缴费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

  4.考生到校参加考试须带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

  (2)准考证

  (3)参加艺体测试考生的获奖证书、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八、考试办法

  文化考试试卷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制,试卷分普高类、中职类,我院负责考试及评卷;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由我院自主组织进行。

  (一)普通高中类

  1.考试模式:文化考试+素质测试。

  2.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3.素质测试(满分1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

  (2)考试范围:包括科普知识、法律知识、国内外及社会热点、职业规划等相关内容。

  (二)中职类

  1.考试模式

  模式1:文化考试+技能测试

  模式2:文化考试+素质测试

  考试模式具体安排见下表(表三)

考试模式

报考专业类别

原专业类别

考试内容

模式1

信息一类

信息一类

文化考试+技能测试

信息二类

信息二类

加工制造类

加工制造类

财经商贸类

财经商贸类

模式2

信息一类

非信息一类

文化考试+素质测试

信息二类

非信息二类

加工制造类

非加工制造类

财经商贸类

非财经商贸类

  2.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每科满分100分,总分200分。

  3.技能测试(满分200分)

  (1)考试形式:实践操作;考试时间90分钟。

  (2)考试内容:主要测试专业技能,采用现场实际操作考核、答问等方式进行,专业技能主要考查考生在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该掌握的专业技能。

  具体考核办法详见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信息(网址:zs.scemi.com)。

  4.素质测试满2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三)特长类

  1.考试模式

  文化考试+特长测试。

  2.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学院组织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

  (2)考试科目: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每科满分100分,总分200分。

  3.特长测试

  特长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技能水平,总分200分。

  (1)考试形式:现场测试、展示。

  (2)考试内容:特长测试。

  (四)考试地点: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九、考试违规违纪处理

  考试中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处理。

  十、录取

  (一)考试成绩

  1.普通高中类: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素质测试成绩。

  2.中职类: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或素质测试成绩)。

  3.特长生:

  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特长测试成绩

  (二)录取程序

  1.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制定普通高中类、中职类、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政考、身体素质合格,采取“根据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不满额专业,视情况在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征集志愿。

  3.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则:普通高中类考生比较素质测试成绩;中职类考生比较专业技能测试或素质测试成绩;特长类考生比较特长测试成绩。如仍出现同分情况则普通高中类依次比较语、数、外三科成绩,中职及特长类依次比较语、数两科成绩。

  4.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三)免试生录取

  1.中职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可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经审查后免试进入所填报专业学习。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资格审查、我院审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特别提醒:免试生正式办理录取手续前,申报免试的考生也需参加单招考试。)

  2.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确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五)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预录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其放弃名额在各类别所有条件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总分和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替补。

  (六)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其它事宜

  1.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2.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四川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3.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二、时间安排

  (一)3月1~3月14日,单独招生考试报名,提交报名登记表。

  (二)3月16~18日,上报考生信息至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三)3月20日,学院在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名单。

  (四)3月24日,审查合格的考生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提交相关获奖证书材料,特长生/免试生现场确认,审查合格考生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并带上交费凭证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五)3月25日,考试:上午 9:00~11:30 文化考试;下午14:00~16:00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特长生专业测试)

  (六)3月28日,网上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在学院网上可查询本人成绩。

  (七)3月29日,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提交成绩复查申请、复查成绩,逾期不予办理。

  (八)3月30日,网上公布各类别录取控制线。

  (九)3月31日~4月4日,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4月12前,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四、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路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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