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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7-03-09 09:36:00阅读量 906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办理高考报名手续、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序号专业科类语种单招 高中学费备注
1数控技术理科英语405000
2应用电子技术理科英语405000
3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理科英语405000
4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理科英语404800
5汽车营销与服务理科英语304500加试现场交流
文科英语104500
6船舶工程技术理科英语404800
7移动通信技术理科英语65见说明2
文科英语15
8市场营销理科英语305000
文科英语105000
9国际贸易与实务理科英语255000按计划数和英语成绩划定英语控制线
文科英语155000
10建筑工程技术理科英语405000
11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理科英语304600加试现场交流
文科英语104600
12物业管理理科英语305000加试现场交流
文科英语105000
13工商企业管理理科英语305000加试现场交流
文科英语105000
14老年服务与管理理科英语604800
文科英语204800
15法律事务理科英语304600
文科英语104600
16社区康复理科英语304600
文科英语104600
17商务日语理科英语255000
文科英语155000
18应用韩语理科英语255000
文科英语155000
19旅游管理理科英语305000加试现场交流
文科英语105000
20酒店管理理科英语305000加试现场交流
文科英语105000
21药品生物技术理科英语405000
22影视动画理科英语305000
文科英语105000
合计

960

说明:1.如需了解相关专业介绍,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

2.移动通信技术专业是我校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举办,每年学费除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5000元/人/年标准收取之外,企业加收培训费每年5000元。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按流程在网上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志愿设置:两个顺序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网上报名、填报志愿时间:2017年3月15日—4月4日。

2.资格审查、缴纳报名考试费

请考生于4月5日16:00后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于4月7日15:00前通过电话向招生办提供正确报名信息,再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截止时间:拟定4月9日。

缴费标准: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确定每位考生报名考试费为120元。

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成功缴费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按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拟,时间拟定于4月13日—4月14日。

4.考试时间:拟定4月15日、16日。

四、考试办法

入学考试分为普通教育阶段的文化课部分和综合素质部分,考试方式为笔试。

理科考生考试科目为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和综合素质。英语、综合素质安排同一场次考试,数学、语文和物理安排同一场次考试。数学、语文、英语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物理、综合素质满分均为50分,总分满分为400分。

文科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素质。英语、综合素质安排同一场次考试,数学、语文安排同一场次考试。语文满分为150分,数学、英语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素质满分为50分,总分满分为400分。
汽车营销与服务、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物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需增加现场交流面试,现场交流面试成绩满分为10分。

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英语、综合素质

笔试

拟定4月15日

9:00-11:00

夏家河校区或南关岭校区

语文、数学、物理(理科)

笔试

拟定4月15日

13:30-16:00

语文、数学(文科)

现场交流

面试

拟定4月16日

9:00开始

注:1、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关于汽车营销与服务、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物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现场交流的考试大纲,可登录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1.录取控制线划定

根据招生计划和文化课加综合素质总成绩,按照比例分别划定文理科控制线。同时,国际贸易与实务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和英语成绩划定英语单科控制线;汽车营销与服务、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物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和现场交流成绩划定现场交流单科控制线。达到相应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六、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统筹领导。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五、录取办法

 

2.录取

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各科类招生计划总数、文化课加综合素质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档案比例,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理科按照数学、语文、英语、物理、综合素质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成绩排序录取。

3.确定预录取名单

根据录取办法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4.公布、上报录取名单

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将预录取名单上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说明:凡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不再参加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七、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体检要求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九、新生报到和复查

1.单招新生与统招新生同时入学。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按照录取规定进行入学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或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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