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简章
根据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省属高职院校单考单招工作的通知》(青招委〔2016〕57号)精神,为做好我院的2017年单考单招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青海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青政〔2015〕71号)和《青海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教职〔2015〕47号)精神,我院继续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路子,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采取文化课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测试,选拔热爱农牧业,综合素质高的人才入校学习,引导高中毕业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向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培养具有艰苦行业奉献精神的高技能专业人才,为青海农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招生对象
1、省内2017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和往届高中毕业生。
2、省内2017年应届中职(中专、职业高中、技校)毕业生和往届中职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学制 |
510301 | 畜牧兽医 | 2 | |
630304 | 会计信息管理 | 2 | |
510110 | 中草药栽培技术 | 3 | |
510312 | 草业技术 | 3 | |
510202 | 园林技术 | 3 | |
510108 |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 | 3 | |
510301 | 畜牧兽医 | 3 | |
590101 | 食品加工技术 | 农畜特产品加工技术 | 3 |
510113 | 农产品质量加工与检测 | 农产品质量检测 | 3 |
510101 | 作物生产技术 | 3 | |
510302 | 动物医学 | 宠物医学 | 3 |
510104 | 现代农业技术 | 信息技术应用 | 3 |
630903 | 物流管理 | 农产品物流 | 3 |
640104 | 景区开发与管理 | 草原生态与旅游 | 3 |
510302 | 动物医学 | 3 | |
510304 | 动物防疫与检疫 | 3 |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 | |
610210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 3 | |
610119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
510410 | 水产养殖技术 | 3 | |
690301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3 | |
670301 | 文秘 | 3 | |
510118 | 农业经济管理 | 3 | |
630304 | 会计信息管理 | 3 |
四、报名时间及数据信息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1月10日
2、报名地点:主要报名点在湟源校区,对于考生相对集中的地区如玉树职校、海南职校、海北职校、黄南职校、果洛藏文高级中学可派人去采集考生信息。
3、报名数据必须使用《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2017年报名程序》进行录入并上报。2017年1月15日前完成考生报名信息核对工作,3月1日前向省招办上报考生报名数据信息。
4、要强化报名信息采集的安全意识,完善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加强数据备份和管理。原始数据一式两份,过程数据随时备份,专人保管。外派信息采集过程要严格落实“谁采集、谁负责”的制度。考生报名数据上报省招办后,除特殊情况,并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核审签程序外,概不进行更改。
5、报名信息最终以数据库为准,报名表和资格审查表原件由学院招生办保存。打印的报名信息电子表格一式二份,由考生本人和家长校对并签名确认、学院招办盖章后,一份装入考生档案,一份留给考生做进一步核对。报名点或学院招办对考生信息每作一次修改,都必须重新确认留存一次,同时要将考生手中上一次的核对单收回。
6、学院各报名点要严格履行“招办打印、考生和家长本人签字确认、存档”的工作程序,督促考生认真检查身份证、姓名、民族、学籍、实际就读学校、户籍等关键信息,对录入的各类信息要反复核对,减少因考生填写错误和理解错误等原因造成的失误,切实提高信息采集的质量。
7、加强考生信息的保护和管理,严禁将信息泄露给与考试招生工作无关的部门或机构,否则一旦对考生造成诈骗或经济损失,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8、单招报名时,所有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材料、基本信息及加分投档条件客观、翔实、准确;承诺参加高考时遵守规定,服从管理;承诺如违规违纪,愿意接受处理和处罚。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凡参加我省2017年单招考试报名的高中毕业考生必须符合青教招委〔2000〕7号、〔2006〕33号、〔2011〕42号、〔2013〕4号文件规定中的相关报名条件;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 中专、职校、技校毕业生自愿选择对口高职单考单招。
3、 根据规定,下列人员不准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未考完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应考科目者(填报志愿前核查)。
(二)报名程序和要求
1、报名时考生须提供户口簿(父母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免冠小二寸彩色证件照2张、应届生需要提供就读学校证明(是否为在校在籍实际就读应届高中毕业生、能否毕业)。往届生需要提供高中或中职学历毕业证、高中或中职阶段学籍档案。凡2016年已被普通高校录取而未报到或报到后退学的考生,报名时,必须上交有关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和提供退学证明。
2、报名时,考生须认真填写《2017年青海省普通高考报名登记表》和《2017年青海省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考生照片(免冠、半身、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格式)必须现场采集,严禁翻拍照片、严禁接收家长提供的电子照片、严禁复制高中学考库照片。从报名现场采集的照片要与其高中学考库(或省外就读高中登记表)照片、户籍库照片比对,不一致者按冒充(或替考)处理。
3、已经参加了2017年高考报名的考生,持《报名登记表》到高职院校参加单考单招考试报名,高职院校登记考生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报考专业知识即可,不需重复录入报名数据。
5、单招报名考试费用按3门科次、每门23元收取,加上1元的准考证工本费,报名时每生收取70元。
六、考试时间
综合水平笔试:2017年3月25日 9:00—11:30
七、考试内容及分值
综合水平测试:在省考试管理中心的监督及指导下,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组成的命题小组进行命题。命题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内容涉数学、英语、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等,题型以选择题为主,注重考查考生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礼貌修养、合作能力及对所报考专业的了解和热爱度等,满分值为300分。
八、考试原则
在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命题、考试与评卷,严格保密制度,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1、命题:由学院组织人员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院与命题教师签署保密协议,实施封闭管理,按高考命题方式进行。试卷的印刷、运输、保管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2、考试:严格按照教育部《201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管理考试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进行处理。
3、评卷: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实行阅卷责任制,封闭式流水评卷,做到“标准统一、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严格把关、核分准确、登分无误”,并安排专人核查,确认无误后上报。
九、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和监督下实施。
1、在纪检监察工作组监督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全面保障考生权益;
2、依据成绩优先原则进行按报考专业志愿序列及调剂志愿顺次录取;
3、经考试合格被我院录取的单招考生不允许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4、单独招生考生数据进入当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籍库;
5、拟录取名单报送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后,2017年4月10日前向青海省招办提交录取花名册,花名册中报名号、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录取专业等信息,同时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录取考生名单,8月15日起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一起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录取查询网:
http://www.qhxmzy.com.cn/zsjyw/zsindex.asp
6、通过单招考试入学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或转专业。
十、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院领导、纪委书记、教务处、学工处和相关系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纪检监察工作组、宣传工作组、招生工作组、考务工作组;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各个阶段的工作,指挥各组完成单独招生工作的实施,切实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我院单独考试的领导及工作人员都必须回避,不主动报告者按违纪处理。
1、单独招生领导小组
负责制定单独招生实施方案和宏观指导。
组 长:杨予海
副组长:杨广泉 董永森 努 果 昝春明
成 员:曹振民 贾玉刚 李华威 邸平胜 张海生 邱 芳
学院单独招生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工处招生办,李华威任主任。
2、纪检监察工作组
负责监察单独招生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全程监督考生报名、考试资格审查、命题、面试的安全保密、考场保卫、录取等工作。
组 长:昝春明
成 员:张海生
3、宣传工作组
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在省内报刊等宣传媒体以及校园宣传专栏的宣传等工作。
组 长:杨广泉
成 员:钟彩庭
4、招生工作组
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宣传、考生报名、录取、将拟录取结果上报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发放录取通知书、建档等工作。
组 长:努 果
成 员:贾玉刚 李华威 张正伟 李继云 李高睿
5、考务工作组
负责综合水平笔试的命题、制卷、封卷、编排考场、组织考试、汇总成绩等工作。
组 长:董永森
副组长:邸平胜 邱 芳
十一、入学审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2、对于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将档案退回户籍所在地,并报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十二、招生工作日程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12月1日-12月14日 | 招生宣传 |
12月15日-1月10日 | 考试报名 |
1月11日-1月15日 | 考生考试资格审核及数据上报 |
3月24日 | 考生到学院熟悉考场,领取准考证 |
3月25日 | 综合水平测试 |
3月25日-3月29日 | 评卷,试卷复查,汇总成绩 |
3月30日-4月3日 | 录取 |
4月4日-4月5日 | 将拟录取结果上报省考试管理中心,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
4月5日 | 校园网站公示录取结果 |
8月15日 |
文章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