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探索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改革,我院将于2017年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招收高中毕业生)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已参加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2、身体健康情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2017年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招生计划 | 学制 | 招生对象 | 学费标准 |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 文理兼招 | 80 | 三年 | 高中生 | 4500元/年 |
首饰设计与工艺 | 文理兼招 | 35 | 三年 | 高中生 | 4500元/年 |
工程地质勘查 | 文理兼招 | 35 | 三年 | 高中生 | 4500元/年 |
工程测量技术 | 文理兼招 | 80 | 三年 | 高中生 | 4500元/年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文理兼招 | 40 | 三年 | 高中生 | 4500元/年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文理兼招 | 40 | 三年 | 高中生 | 4500元/年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文理兼招 | 35 | 三年 | 高中生 | 4500元/年 |
工程造价 | 文理兼招 | 40 | 三年 | 高中生 | 4500元/年 |
工业分析技术 | 文理兼招 | 35 | 三年 | 高中生 | 4500元/年 |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方向) | 文理兼招 | 40 | 三年 | 高中生 | 4500元/年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文理兼招 | 40 | 三年 | 高中生 | 4500元/年 |
总计 | 500 |
说明:1、填报志愿时以教育厅批准的计划为准执行。
2、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经录取后,与统考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收费标准、就业安置、升学考试、入伍参军等方面)。
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入校后不能调转专业。
三、报名、填报志愿等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填报志愿要求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网址:www.lndzxy.com);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10日-4月10日(截止到4月10日12:00);
3、填报志愿: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可选报三个专业志愿,同时设置了“专业服从调剂栏”。
(二)资格审查
学院申请省招考办对报考我院考生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审核,与高考报名信息不符者,取消考试资格。资审合格考生名单将于4月12日在报名系统上公布(网址:http://www.lndzxy.com ),请广大考生及时查询,同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
(三)报考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报考费标准:120.00元/生
2、缴费时间:4月12日——14日16:00
3、缴费方式:现场缴费。报考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需在4月14日16:00前到学院财务处现场缴费,然后凭缴费收据到学生处(招生)办公室(综合楼102室)确认考生信息并领取准考证。
(四)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已缴费的考生请于4月14日16:00前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在一张A4纸)、缴费凭证到学院现场确认信息。同时领取准考证。
地点: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处(招生)办公室(综合楼102室)
四、考试及命题
1、命题方式:学校选聘专家组成命题组,在教育部和辽宁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根据高职教育特点,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由学校组织命题。命题、试卷印刷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保密规定要求执行。
2、考试科目及分值:文化基础测试300分,其中:语文150分、数学150分;综合能力测试200分,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文学常识、基本数学运算、史地基础、言语表达能力、时事要闻、判断能力等。总计500分。
3、考试时间安排:
时 间 | 考试科目 | |
4 月 15 日 | 上午8:30——10:00 | 文化基础测试(数、语) |
上午10:20——11:50 | 综合能力测试 |
注:考试时考生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准考证上要求的必带物品
4、考试方式:上机考试
5、考试地点: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综合楼
五、录取办法:
1、考生成绩:考生成绩由文化基础测试成绩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及政策加分组成。加分政策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实行。
2、录取原则:学院综合考虑各方情况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以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文化课和综合能力成绩均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方式:学院考试结果查询系统开通时间为4月18日。考生可通过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查询,也可拨打学院招生电话查(0415—6228800 6229900)
六、录取审核:
1、4月30日前,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2、5月1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辽宁省2017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调整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七、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将违规情况报省招生考试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院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学院成立院领导任组长的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工作小组,统筹部署2017年单招的各项工作。
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3月10日—4月10日(截止12:00) | 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 |
4月11日 | 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
4月12日(上午9:00开通查询系统) | 考生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缴费 |
4月12日—4月14日16:00 | 考生现场缴费、确认个人信息、领取准考证 |
4月15日 | 学校组织考试,汇总成绩 |
4月18日上午9:00—11:30 | 学生查询成绩,成绩异议考生查询 |
4月20日 | 学校完成预录取工作 |
4月21日(上午10:00开通查询系统) | 考生查询预录取结果 |
4月30日前 | 录取结果上报省招考办审核备案 |
5月10日 | 邮寄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