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简章
我院是2004年5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湘西自治州唯一一所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院坐落于湖南省吉首市湘西经济开发区内,校园占地面积1500余亩,建筑面积24万余平方米,校园建设初步实现了功能布局合理化、教学设施标准化、教学管理信息化、校园环境生态化。学院设有生物工程系、经济贸易系、计算机系、旅游管理系、应用外语系、机电工程系、民族艺术系、交通工程系等11个教学系部29个专业,其中,服装设计专业是省级精品专业,旅游管理、电算会计、畜牧兽医专业是省级教改示范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数控技术、畜牧兽医、服装设计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建设专业。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特色立品牌,以创新求发展”的办学理念,推行职业教育资源整合,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学院在广东、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建立了125个长期稳定的就业基地,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学院先后获得“全国劳动力转移培训十大示范基地”、“全国开展科技扶贫,直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先进单位”、“全国农村青年转移就业先进单位”、“湖南省教学工作优秀单位”、“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等荣誉称号。为保证今年的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学院性质、办学地点
1、学院全称: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805)
2、办学性质:公办
3、层次:大专
4、学制:三年
5、学院地址:湖南省湘西经济开发区武陵山大道1号
第二条 基本原则
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在湖南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招生工作的过程和操作程序。
第三条 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1、成立由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分管院领导、纪检监察、招生处、教务处等相关处室系部领导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单独招生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2、成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招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教学系部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单独招生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制订相关制度和工作细则,处理招生各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技术性问题的实施办法。
3、成立单独招生技能测试专家组,成员由有关专家和教学系部领导组成。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的技能测试考核内容及方式。
第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五条 报考条件及要求
单招报考对象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17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中技)毕业生。要求在2017年秋季开学时,能入校全程学习。
第六条 报名办法及志愿填报
单招志愿填报。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全省单招报名时间为 2017年3月20日至4月5日,考生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