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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7-01-20 12:27:00阅读量 512

  第一章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国际代码:12759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6.学习形式;全日制

  7.办学地点: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南北大道1号

  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

  经重庆市教委审批,我校2017年单独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为2198名,其中招收高中文科生789名,高中理科生生889名,对口高职生520名,各类别招生计划见下表,各类别、各专业的实际录取数可根据报名人数作适当调整。

专业名称普通高中(文)普通高中(理)对口高职生合计对口高职类别
安全技术与管理15151040其他类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15151040土建类
环境工程技术15151040机械加工类
煤矿开采技术15151040机械类
建设工程监理15151040土建类
应用化工技术2020
40
职业卫生技术与管理15151040药剂类
机电一体化技术15151545机械加工类
机械设计与制造15151545机械加工类
汽车电子技术15151545汽车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20201050汽车类
数控技术15151545机械加工类
工业机器人技术20201050机械加工类、计算机类各5个计划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03060土建类
工程造价24241058土建类
建筑工程技术
402060土建类
市政工程技术
301040土建类
计算机网络技术15151040计算机类、电子技术类各5个计划
计算机应用技术15151040计算机类、电子技术类各5个计划
软件技术15151040计算机类、电子技术类各5个计划
信息安全与管理15151040计算机类、电子技术类各5个计划
移动通信技术15151040计算机类、电子技术类各5个计划
智能控制技术15151040计算机类、电子技术类各5个计划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15151040计算机类 
会计(中澳合作办学班)2020
40
会计(普通班)20202060会计类
酒店管理15151545旅游类
旅游管理15151545旅游类
市场营销25251565电子商务类
物流管理15151545会计类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253010 65土建类
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2520550计算机类
工程测量技术30301070土建类
水文与工程地质2530
55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2020
40
电气自动化技术25252070电子类、计算机类各10个计划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15151040电子类、计算机类各5个计划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20201050电子类、计算机类各5个计划
物联网应用技术30302080电子类、计算机类各10个计划
应用电子技术15151040电子类、计算机类各5个计划
产品艺术设计15151040对口高职艺术类
环境艺术设计15151040对口高职艺术类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25201560对口高职艺术类
人物形象设计15151040服装设计与工艺类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15151040对口高职艺术类
园林工程技术25251060园林类

7898895202198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批复,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学费6000元/年,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专业学费6250元/年,园林工程技术专业学费8000元/年,产品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8600元/年,人物形象设计专业学费11500元/学年,会计(中澳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3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7300元/学年;住宿费1000-1200元/学年。因煤矿开采技术专业为艰苦专业,为此,学校决定从该专业学生所缴纳学费全部用作该专业专项奖助学金。

  各专业介绍见学校单独招生网。

  第三章  报考须知

  1.志愿填报

  2017年已参加高考报名的普通文理科考生和对口高职考生,才具备高职单招报名资格。考生于2017年2月27日9:00—3月2日17:00,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进入“2017年重庆市高职单招报名入口”,选择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并认真阅读招生章程。凭身份证号和考生号进入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报名系统,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根据本章程第二章公布的类别和计划可以报考两个专业,其中第二专业为调剂专业。其中,已参加重庆市2017年“专业技能测试”的对口高职考生,只能填报其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类别相对应的专业。未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对口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只能填报其他专业。

  2.报名考试费

  此次单独招生费用为100元/生。考生于2月27日9:00-3月2日17:00缴考试费,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具体操作如下:

  在报名软件里面,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后,点击“网上缴费”按钮,可通过支付宝平台缴纳报名费。网上交费前请考生认真阅读《网上交费帮助》,详细了解网上支付流程后再进行网上交费。

  网上缴费成功后才算报名成功。

  3.考生身体健康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标准。

  第四章  考试及成绩公布

  由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测试

  凡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免试生除外),均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测试内容主要涵盖中学所学的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以及信息技术等学科的基本知识。文化素质测试由市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考试工作由各区县考试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试时间2017年3月18日(星期日)下午14:30—16:30。考生在报名区县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具体参考地点参见准考证。

  2.职业技能测试

  (1)凡报考15个高职对口招生专业所对应单招专业的高职对口考生,需于2017年3月11日—12日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以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300分折算计入总成绩。

  (2)普通文理考生以及对口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自主开展。主要考查职业技能适应性能力、专业实践动手能力、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知识的掌握情况。测试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在2017年3月25日—26日期间,具体参考地点和参考时间参见准考证。

  (3)若普通文理考生以及对口高职艺术和其他类考生,在男子足球、男子篮球、田径、跆拳道、声乐、器乐、舞蹈等方面有特长,请于3月24日前将特长生信息报招生就业处,学校在3月25日10:00进行专项测试,测试合格者作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依据。

  3.考试准备

  考生通过我校单独招生网站在3月8—10日打印出自己的准考证,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4.成绩和分数线公布

  (1)查询成绩:

  2017年3月30日,考生可在我校单招网上查询成绩,同时公布重庆市统一的文化素质测试线。若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于3月31日下午4点前向我校申请成绩复核。

  (2)公布预录取分数线和录取结果

  2017年4月7日前,我校将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预录取分数线及录取结果,在学校单招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4月7日—13日),同时公布分专业缺额计划。考生查询首次预录取结果和专业缺额计划。

  第五章  录取

  1.录取原则

  (1)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必须达到全市统一划定的合格线,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才有资格被录取。

  (2)学校按照普通文科、普通理科、对口高职分类分专业划线,以各专业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600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若有第一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则从第二专业(调剂专业)填报了该专业的考生中录取。录取时,以各专业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600分)从高到低录取。

  (4)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时期内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向我校提出免试申请。2017年3月10日前,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即可免试录取。

  对于“获得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我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在单招报名时期内持获奖证书原件向报我校提出免试申请。2017年3月10日前,经市教委审核符合条件并由学校公示后,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时技能考试成绩按230分计,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则以分数较高的成绩计。”

  2.二次征集志愿

  若我校有专业未完成计划,将进行二次征集志愿。4月10日9:00-17:00,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但未被预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参加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我校尚有缺额计划的专业。

  4月13日,二次征集志愿的考生到我校开展第二次职业技能测试。已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直接认定其测试成绩。4月15日—21日,公布二次征集预录取结果。

  3.录取确认

  (1)第一次被录取的考生(即4月7日—13日公示录取的考生)本人持身份证于4月11日—13日,每天9:00-16:00到学校招生就业处进行录取确认,同时领取录取通知书。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南北大道1号办公楼1121室)。

  (2)二次征集志愿被录取的考生(即4月15日—21日公示录取的考生)本人持身份证于于4月17日9:00-16:00到学校招生就业处进行录取确认,同时领取录取通知书。

  (3)录取确认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南北大道1号办公楼)。

  (4)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录取,放弃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考。

  第六章  其它

  1.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奖助学金制度

  (1)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000/生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2)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包括学校荣誉奖学金、学习综合奖学金、学习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3)设立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单项奖助学金。因煤矿开采技术专业为艰苦专业,为此,学校决定从该专业学生所缴纳学费全部用作该专业专项奖助学金。

  (4)我校校友、成都豪运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严志伟先生在我校设立每年30万元的“志伟励志奖学金”,奖励50名学生,每人可获得6000元/年。

  (5)重庆市安全工程专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

  (6)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每年共13000元的“中海达奖学金”。

  (7)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教育中心在我校设立的“光华奖学金”每年共10万元。

  (8)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9)学校实行勤工助学制度,每年为学生提供40万元勤工助学金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3.学历证书

  取得学籍且达到毕业条件者,可以获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可以在教育部网站上进行学历查询。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老师、熊老师、何老师、谢老师

  联系电话:023-61065333、61065444、61065858、61065439

  E-mail: zjc@cqvie.edu.cn

  招生咨询QQ:2985622548

  5.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6.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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