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华大学农村专项计划自主招生简章
2016年东华大学农村专项计划自主招生简章
近日,东华大学公布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高校专项计划,又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为帮助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更畅通地考上“好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为了帮助第一时间了解东华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政策,现将东华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东华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方案
根据教育部教学[2016]3号文件,为进一步扩大高水平大学选拔政策在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覆盖面,为长期学习和生活在这些地区且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勤奋上进的高中毕业生提供更多享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我校实施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
一、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名列前茅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①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③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体的实施区域和报考条件需符合考生所在省(区、市)的相关规定。
二、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学生人数计划在学校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招生科类为理工科。
三、报名方式
符合上述招生对象的考生通过报名系统自行向我校提出申请(完成报名系统中的全部操作流程,确保报名有效)。
四、报名程序
2016年4月7日-2016年4月25日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并将系统生成的报名申请材料打印后由所在中学签字盖章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高考报名信息表复印件、高中阶段的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获奖证明等材料于2016年4月30日前(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寄到我校招办。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选拔程序
1、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2、获得初审合格的考生,我校视情况组织选拔测试。测试以面试为主,主要考察考生对学科的兴趣特长、学科基础、逻辑思维、沟通反应等综合能力。我校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专业类别确定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招生名单。
3、学校将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认定资格的学生名单向社会公布,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公示。
六、测试安排
测试时间与地点:考生请于2016年6月3日以后登陆阳光高考平台系统的个人用户查询审核结果。审核、公示通过者,按照测试要求,按时前往规定的测试地点参加测试。
报名及测试均免费。
七、录取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认定资格的学生,参加普通高考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相应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并符合当地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我校将按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上公示。
八、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监察处的全程参与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监督电话:021-67792259。
九、本方案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
招办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51)
咨询电话:021-62379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