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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大学2016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6-04-26 16:13:48阅读量 1790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山东理工大学  (国标码:10433)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

招生专业:运动训练

专业层次及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教育学学士

二、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竞技运动方面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掌握从事本项运动训练的基本能力,从事运动训练教学、科研、管理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主要课程:运动训练学、运动生理学、运动解剖学、主修项目理论与实践、运动选材学、运动营养学、运动训练与恢复、运动训练管理学、运动心理学、运动生物力学、教育学等。

  三、招生计划及项目

(一)招生计划:面向山东省拟招120人(学校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二)招生项目:

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项目:田径(100米、400米、1500米、女子5000米竞走、男子10000米竞走、跳远、铅球)、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手球、跆拳道、柔道、摔跤、举重、射击(10米气手枪、10米气步枪、50米步枪卧射)、游泳(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蝶泳)。

不接受其他项目考生报考。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二)具备指定招生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审批日期截止到2016年2月29日,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和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

2、报名网址: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zsxx/)

3、考生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后(根据个人所获运动等级项目进行报名、考试,不得跨项目报考),依据报名系统规定的考试收费标准在线完成缴费事宜。

4考生可在2016年3月22日8:00后登录系统查询院校审核结果并打印报名表。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16年4月 19 日 上午8:30—11:30

2、地点:山东理工大学大学生事务中心就业市场

3、现场确认交验材料:
(1)报名表:完成网上报名信息填写,提交后打印《报名表》;
(2)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
(3)体检表:见附表。自行下载表格、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并附肝功能化验单;
(4)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
所有项目因存在意外伤害可能性,考生本人须在专项考试前购买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报名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
六、考试

(一)体育专项考试

考试时间:2016年4月20日

考试地点:见考试须知(现场确认时领取专项考试准考证及考试须知)

体育专项考试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6版)》。

(二)文化课考试

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总分为600分)
考试时间:2016年4月23日,4月24日(周六、周日)
考试地点: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见文化考试准考证。
考生于4月15—23日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自行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七、录取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和招生计划划定最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录取新生名单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在学校招生在线网站向社会公布。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学费

学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53号)文件收费标准,按照学分制收费,每生每年7000元。

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进校后,按照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学费减免。

九、其他

(一)招生简章公布后,若国家体育总局、山东省教育厅对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做出新的规定,我校将按照新的要求执行。

(二)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相关事宜,任何盗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人员,一经查明,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请考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三)咨询电话:0533-2780673(招生办公室)

                                                                                                                                                                          山东理工大学

                                     二〇一六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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