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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7-03-27 10:39:00阅读量 427

  招生对象及范围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申请报名:

  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有我省户籍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3.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4.省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我省从业一年以上(从2017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务工人员(以下简称:来琼务工人员)。

  招生专业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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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以省考试局正式公布的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为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中德诺浩班)专业与中德诺浩合作培养,另收培训费4850元/年。

  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3日8:00至27日17:30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网址:http://ea.hainan.gov.cn

  3.考试费用标准:

  考生需每科缴纳考试费38元。

  友情提醒: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可免交考试费用;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或其它行业相应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可免交职业技能测试科目考试费;其他考生均须正常交4个科目考试费152元。

  4.报名流程:

  (1)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2017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系统”→填报报名志愿信息→网上缴费(文化科目)→报名成功。

  (2)4月5日至7日,到学校招生就业办提交报名材料;拍照电子相片;确认报名和志愿信息;接受学校对报名材料的审查。

  5.志愿填报:

  (1)考生可以填报我校的2个相近专业。

  (2)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只能选择填报我校志愿及专业。

  (3)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并申请免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仅可以填报证书工种类别所涵盖的专业。

  各类考生需提交的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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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

  高职对口单招考试工作在海南省考试局指导与监督下,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文化素质采取笔试方式由省考试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自主命题、自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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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取

  高职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在省考试局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省考试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文化素质成绩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我校在文化素质成绩符合省考试局所划定的分数要求和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录取原则

  总的录取原则:依照“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符合要求的考生中,分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语文、职业道德和法律(职业生涯和规划)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专业按考生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专业来安排,不充许调剂。

  2.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局审核。

  3.拟录取名单经省考试局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4.免试入学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按照“本人申请、教育厅审核、招生院校公示、省考试局办理录取手续”的办法免试入学。

  (一)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中职学校毕业生。

  5. 2016年已被我校预录取的中职在读二年级学生,必须在今年的5月17日至22日持中职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到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在入学报到时出示毕业证书原件。

  日程安排

  监督机制

  1.为保证高职单招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高职单招领导小组,纪检全程参与。拟录取结果由学校招生就业办汇总上报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省考试局,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职单招录取资格。

  违规处理

  凡在高职单招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考试局,记入档案。

  相关事宜

  1.高职单招为国家授权学校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海南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高职单招考试,若被正式录取后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2.对高职单招的考生身体要求,参照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3.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校际二号路

  邮政编码:571127

  咨询电话:0898-60831388 0898-65922033(兼传真)

  咨询邮箱:hnjmzs@126.com

  学校网址:www.hceb.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hceb.edu.cn

  本简章由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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