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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科技大学转专业政策

发布于 2026-06-30 16:46:44阅读量 243

河北科技大学转专业分为选拔转和特殊转两类。选拔转适用于学业成绩优秀(学位课程、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或专业排名前30%)或具有拟转入专业专长的学生;特殊转适用于因疾病生理缺陷特殊困难专业调整停办退役大学生士兵(绩点≥2.8或排名前40%)等情形。学生在校期间仅有次转专业机会,选拔转于一年级末(6月)申请,特殊转在第五学期前申请。艺术类、定向生、委培生、民族预科生、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及跨批次等情形不得申请。

一、转专业类别与申请条件

转专业分为“选拔转”和“特殊转”两类。

(一)选拔转

符合以下任一项即可申请:

1. 学业成绩优秀:所学课程考试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且学位课程、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或专业排名在前30%(含30%)。

2. 具有专业专长:确有拟转入专业领域的专长,并能提供相关成果佐证材料(如发表的论文、竞赛获奖证书等)。

(二)特殊转

符合以下任一项即可申请:

1. 疾病或生理缺陷: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同时要求高考录取分数不低于转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

2. 特殊困难: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者。

3. 专业调整或停办:因专业调整或停办,导致休学期满复学的学生、保留一年入学资格的新生,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 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后,在校期间学位课程、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8,或专业排名在前40%以内,可申请转入本校其他专业。

二、不得申请转专业的情形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 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艺术类等经过特殊考核的专业)申请转入其他专业者;

● 特殊类别学生,包括定向生委培生民族预科生中外合作办学学生

● 从所在省(市、自治区)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低的批次申请转入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批次的学生;

● 在校期间以作弊、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成绩的学生。

三、申请次数与时间安排

● 申请次数限制: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转专业机会。

● 选拔转申请时间:大一学年末(一般在6月份)。

● 特殊转申请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在学生入学后、第五学期之前进行。

四、重要执行性说明

1. 专业接收限制:学业成绩排名前30%并非保证可转入任意专业。个别专业在接收条件中设有对学科门类及已修课程的具体要求。申请人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当年通知或向拟转入学院咨询。

2. 疾病类申请的审核程序:因疾病或生理缺陷申请转专业,须提供指定医院诊断证明及校医院审核意见,最终由学校委员会复审决定。

3. 转专业结果不可撤回:考核通过后,转专业结果不可撤销。学生须按新专业培养方案学习并缴纳相应费用。原专业已修学分经审核后可予以认定或部分认定。

五、替代性修读途径

如学生仅希望拓展其他专业知识面,可选择修读学校开设的辅修专业或微专业,无需变更主修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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