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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市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政策精神,安徽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施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特困生补助等奖励或资助,并设有绿色通道。

国家奖学金:由国家拨款对各高校综合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实施奖励。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国家拨款对各高校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学生实施奖励。

国家助学金:由国家拨款对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施资助。

学院奖学金:由学院针对学生的综合测评及成绩对优秀学生实施奖励。

国家助学贷款:根据皖政办[2004]81号文件精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详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勤工助学:部分经济困难学生经所在系评选、推荐,在校期间可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利用课余时间从事由学校安排的有关智力和体力方面的工作,获得合理的报酬。

特困生补助:极少数学生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因突发性灾难引起的生活困难,造成在校期间无法正常生活和学习,可享受适量的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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