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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录取规则:


(一)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遵循“公开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坚持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坚持按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原则,学院根据生源质量,按不超过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1:1比例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第一类普通高考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学院测试成绩”);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服从志愿录取,没有服从志愿,按退档处理;考生总成绩相同,以文化素质成绩高者优先;考生总成绩且文化素质成绩均相同者,理科考生以文化素质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文科考生以文化素质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第二类对口升学考生按学院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取。


(二)分类考试工作严格按《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6〕12号)、《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16〕5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参加2017年安徽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要求。


(四)分类考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考生成绩、预录取名单公示时间:2017年4月16日~4月22日;2017年4月24日前将预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考试院。


(五)考生确认

1、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月27日~28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同时被我院和其他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2、已被我院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4、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5、录取结果于2017年5月15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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