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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学院

(一)录取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录取。

(二)录取时依据学生面试成绩,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三)递补录取:对于因拟录取考生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拟录取资格等原因造成专业计划未足额完成的,可在其余参加考试的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录取。

(四)调剂录取:对因合格考生人数少于本专业计划数而造成该专业计划未足额完成的,将把该专业剩余计划调到合格考生人数足额的相关专业。

(五)确定拟录取名单,连同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经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发放录取通知。

(六)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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