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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外省市

(1)按教育部要求,实现“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无要求,英语专业限考英语。

(3)男女比例:录取到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5)某些专业加试要求:我院在外省市招生专业均无加试要求。

(6)录取具体方式:

A、学院录取时将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对于实行以平行院校志愿方式的省份,即先“平行院校志愿”,后“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再“院校服从志愿”。

B、对于进档考生,学院严格依据考生投档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C、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语、数、外三门课程的总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和语、数、外三门课程的总分均相同的情况下,文科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数、外成绩(不含附加分),理科类考生,依次比较数、语、外成绩(不含附加分);若仍相同,则根据考生的技能、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D、录取到我院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均达到省控线,并按照专业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艺术类考生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专业总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和专业总分均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有技能、特长和获奖考生。

(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A、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B、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C、学院收费严格按江苏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江苏省公办普通高校专科收费标准执行收费,2017年学费标准为:文科:4700元/年(体育类专业4800元/年),工科:5300元/年(嵌入式培养方向专业为7100元/年)、艺术:6800元/年;住宿费:1000-1200元/年。

 D、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报到后凭有效证件根据本年度的奖励政策,可获得相应奖学金,具体情况可查阅学院招生网站。

 E、本院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和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帮助和奖励。


江苏省

1、按教育部要求,实现“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三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2、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根据省招办的要求和学院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最高不超过120%。

 3、男女比例:录取到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录取到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选测及必测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符合2C(中外合作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必测科目和技术科目按我省规定的专科学历填报志愿的最低要求执行,即必测符合4C、技术科目合格。艺术类专业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D级不得超过三门。

 6、录取具体办法

(1)学院录取时将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平行院校志愿”,后“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再“院校服从志愿”。

(2)对于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录取。学院严格依据考生投档分,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理科考生物理等级优先、文科考生历史等级优先);在投档总分和选测科目等级均相同的情况下,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不含附加分),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不含附加分)(外语专业则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不含附加分));若再相同,则优先考虑有技能、特长和获奖的考生。

 (4)录取到我院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均达到省控线,并按照专业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艺术类考生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专业总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和专业总分均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有技能、特长和获奖考生。

 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院收费严格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江苏省公办普通高校专科收费标准执行收费,2017年学费标准为:文科:4700元/年(体育类专业4800元/年),工科:5300元/年(嵌入式培养方向专业为7100元/年),中外合作:5300元/年,艺术:6800元/年;“3+2”专本分段培养:专科阶段为5300元/年,本科阶段学费参照当年所进该高校高考录取学生收费标准;“4+0”高职与普通本科联合培养:5800元/年;住宿费:1000-1200元/年。

(4)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报到后凭有效证件根据本年度的奖励政策,可获得相应奖学金,具体情况可查阅学院招生网站。

(5)学院对家庭贫困的考生和品学兼优的考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提供学院各级奖学金、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奖励和资助。

(6)新生入学后,在第一学期结束前,可根据学院公布的转专业计划名额,申请转专业学习,并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7)信息公开。我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2017年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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