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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传媒职业学院

(一)根据我院公布的招生章程规定,按照考生综合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计划,分类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录取到第二专业志愿;如按以上原则仍无法满足考生志愿,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专业,直至录满。按以上原则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学院可根据生源情况在同一大类的专业之间调整或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二)综合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院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学院考核占40%。

(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专业素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四)新闻采编与制作专业要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成绩不低于C级,学前教育专业要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政治成绩不低于C级,动漫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专业要求美术类省统考成绩不低于180分。否则本专业不予录取。

(五)录取手续:学院将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的时间在本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由学院寄发。

(六)已被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但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19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七)获得如下奖励的考生,相同分数下优先录取:

1、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

2、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获得由地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4、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文艺等方面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三等奖以上的,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八)若所报专业已满,服从调剂的上线考生将随机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其它

1.外语语种要求:招生外语考试语种不限,我院的公共外语是英语,其它语种入校后需改学英语。

2.男女比例: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3.对录取人数较少专业,报到时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考生意愿对录取专业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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