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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及办法:

(1)录取原则:录取新生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根据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选测等级:普通类专业和中外合作类专业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1合格。

(3)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遵循“专业优先”的规则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逐个予以安排录取。对专业志愿未能满足而又填报服从志愿的进档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录取。语言类专业考生在投档总分和等级均相同的情况下,以英语高分者优先;报考旅游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合格。

2、空中乘务专业录取规则及办法:

(1)填报我院空乘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普通类文、理科或普通类兼报艺术类考生基本条件。

(2)考生须关注江苏省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6月30日在省考试院官方网站上报名,参加并通过7月5日由我校与省考试院组织牵头的江苏省空乘专业联考加试、体检合格的考生,联考地点:南京旅游职业学院。

(3)必测科目4C1合格,根据招生文理科计划和考生志愿(平行志愿)在普通类专科批次录取,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对进档同分的考生录取原则为联考成绩高分者优先。

3、工艺美术品设计(艺术类)录取规则及办法:

批次为艺术类高职(专科)第二批(美术),考生须参加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美术统考成绩和高考总分均须达到江苏省控制线,同时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按照两者相加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专业(体育类)录取规则及办法:

批次为高职(专科)体育类,考生须参加江苏省体育专业统考,体育统考成绩和高考成绩均须达到省控制线,按照两者相加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本规则适用于江苏省内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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