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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录取规则  

1、学校录取工作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政策执行。

2、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国家及各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

3、学校各专业招生无外语语种要求,但学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教学。

4、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和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原则上要求:男性身高应不低于1.60米,女性应不低于1.55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听力正常,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0.6及以上,辨色力正常,无色盲色弱。

5、航海技术专业原则上要求:男性身高应不低于1.65米,女性应不低于1.60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听力正常,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0.8及以上,辨色力正常,无色盲色弱。

6、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和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中含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仅限年龄不超过20周岁(年龄截止当年8月31日)的男性、应往届考生,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7、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有关规定。新生报到后将进行身体复查,凡发现与高考体检数据不符且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新生,学校将上报生源所在省(市)级招生部门并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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