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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5-07-06 14:36:29

简介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成立于1999年7月,是国家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浙江大学、杭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办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杭州市中心,占地1027亩,校舍面积42万余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备。

●土木工程、资产评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被批准列入浙江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学院为浙江省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

●学院设有计算、信电、工程、医学、外语、商学、传媒、法学、创意与艺术9个分院,今年共有36个普通本科专业、1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学院有全日制本科学生13100余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等联合培养)70余名。

●学院拥有一支德才兼备、学养深厚、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专职专任教师队伍中,硕士以上学位者占88.55%,高级职称比例为52.64%。

●学生毕业后授予根据国家统一规格印制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

使命

●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打造国际化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两大办学特色;

●提高办学综合实力和服务社会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愿景

建设一所办学体制机制优势突出,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培养质量稳定优秀,国际化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特色鲜明,若干特色优势专业和学科跻身浙江省属高校先进行列,现代大学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办学综合实力和服务社会能力持续提升的高水平新型大学。

成就

●生源质量历年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全省同类院校榜首; 2009年起文理科投档线均居全国在浙江省二批次招生院校的前30%;2013年起,土木工程、资产评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相继列入浙江省第一批次招生。

●每年有近15%的毕业生考取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国内知名学府及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外著名高校的研究生,近一半的毕业生在杭州就业。

●学院实验室建设经费总投入一亿三千多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超万元,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拥有浙江省重点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浙江省新兴特色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会展经济与管理、法学;杭州市重点专业新闻学、通信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土木工程和工商管理;杭州市特色专业法学、会展经济与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和护理学。有浙江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

●拥有计算机应用技术、岩土工程、药理学、企业管理4个省重点学科,通信与信息系统等2个市重中之重学科,中药研究与开发等3个市重中之重实验室,市重点学科11个,市重点实验室9个,市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

●2014年新增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6项、其它研发项目279项。

特色                              

名校支撑

浙江大学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教学资源等各方面给予学院有力支撑,保证了学院高质量高起点办学。依托浙江大学“立交桥”政策,每年在一年级学生中,选拔1%的优秀学生于二年级进入浙江大学试读,试读期限一年,达到浙江大学修读课程要求的学生获得浙江大学正式学籍。

政府支持

学院办学得到杭州市在人才政策、资源等多方面的大力支持,与杭州市有关部委局办及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政产学研合作机制,联合组建研发机构。已建立278家院外政产学研合作基地,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深度融入地方创新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

国际化教育

国际化教育是学院着力培育和打造的办学特色,经不断开拓发展,已与境外50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现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个、课程合作项目6个,初步形成了“合作项目稳步提升、境外交流快速发展”的国际化教育新格局。

学生海外交流是学院国际化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学院积极开展Articulation Program(课程合作项目)、Exchange Student Program(交换生项目)、Visiting Student Program(交流生项目)、Cultural Exchange Program(文化交流项目)以及推荐攻读境外高校硕士学位项目等多种形式的学生海外学习项目。

2014年学生以各种形式赴境外学习交流人数达696人,其中寒暑期交流学生502名,以“三明治”形式赴海外学习与交换学生86名,依托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课程合作项目赴海外学习学生108名。2014届毕业生赴境外深造率为8.2%,稳居浙江省地方本科高校前茅。学院列入浙江省教育体制改革“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试点单位。

创新创业教育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实践能力,学院成立创业教育学院,着力构建结合专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和实践模式,面向全体学生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近三年,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共获得省级以上奖项793项,其中国际级奖项20项,国家级奖项116项,省级奖项657项,获得专利69项。有6位毕业生获评省市大学生创业之星,其中2位获评全国百佳创业大学生。学院列入浙江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高校以及“创业型大学”建设试点单位。

第一批次招生专业

土木工程、资产评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在浙江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计划招生文理科共180名,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资产评估专业学费5300元/生/年。通过浙江大学“立交桥”政策转入浙江大学学习的推荐比例可达在籍同级学生总数的5%。学院采取全程导师制、小班化教学、强化创新实践等培养方式,学生可到浙江大学等国内外一流大学交流学习,增加第二校园学习经历。每位学生均可获得5000—40000元不等的魏绍相新生精英奖学金。设立境外交流基金,每位学生均可获得6000元额度的赴境外短期交流支持。

博学计划班

开设博学计划班,精心打造博学多识、创新实践、素质取胜、追求卓越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开班至今已有620余名同学在这个优秀团队中学习发展,约10%的同学通过“立交桥”转入浙江大学学习,超过四分之一的毕业生考取国内外研究生。2015年学院将继续选拔60名优秀新生加入这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团队。

“1+3”复合人才培养

为了增加学生进校后选择专业的机会,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学院2015年继续实施“1+3”项目,从大一不同专业学生中选拔60名优秀学生进入金融学、财务管理专业学习。

入学指南

●奖学金

学院为优秀学生设立魏绍相新生精英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专业精英奖学金、创新创业类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基金)、优秀团队奖等。此外,学生还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由社会各界捐赠的各项外设奖学金。

魏绍相新生精英奖学金除授予第一批次录取的学生外,面向录取在第二批专业学生的名额不少于50名,奖励标准为5000~40000元/人不等。

●学费

学院各本科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第一批次招生专业: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资产评估专业学费5300元/生/年;第二批次招生专业: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学费30000元/生/年,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学费27000元/生/年,建筑学、临床医学专业学费25000元/生/年,金融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学费23000元/生/年,工业设计、通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20000元/生/年,机械电子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药学、护理学、日语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其他专业学费17000元/生/年。学年结束时,根据所注册专业及实际所修读的学分数结算。

●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学院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4.学院外语公共课为英语(英语专业除外)。

5.根据培养要求对部分专业设定英语、数学单科合格线。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国际商务专业、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原则上不低于100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不低于90分;数学单科成绩要求:统计学专业原则上不低于90分。

以上成绩按单科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自治区)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6.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未填报该专业志愿考生。

7.根据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计划数120%以内的比例确定学院调档线。

8.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在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分为1分,自第二个专业志愿之后无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9.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投档成绩与实考分均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政策择优录取。

10.学院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浙大城院发〔2014〕83号)的规定执行。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4年浙江省录取分数线

本科一批

本科二批

艺术二批

理科

文科

理科

文科

艺术理

艺术文

611

629

502

548

516

542

特别提示:

学院将于考生填报志愿期间举行“校园开放日暨2015招生志愿填报咨询会”(6月23日、7月23日各举办一场),详细安排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参加。同时学院开设了网络咨询平台,并安排招生宣传组赴各地咨询,更多信息请及时关注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zucc.edu.cn。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5年浙江省招生计划

批次

招生专业

学制

文科

理科

预收学费

(元/年)

备注

一批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


60

6000


土木工程

4


57

6000


资产评估

4

20

35

5300


二批

统计学

4


51

1700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4


48

17000


软件工程

4


98

18000


通信工程

4


110

20000


电子信息工程

4


75

18000


自动化

4


87

180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4


18

18000


建筑学

5


65

25000

建议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机械电子工程

4


34

18000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4


110

20000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4


27

18000


药学

4


71

18000


临床医学

5


155

25000


工业设计

4


26

20000


护理学

4

45

75

18000


工商管理

4

40

28

17000


国际商务

4

24

22

23000


财务管理

4

76

86

23000


金融学

4

40

48

23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4

33

35

23000


旅游管理

4

17

9

17000


新闻学

4

26

15

17000


广播电视学

4

24

22

17000


汉语言文学

4

12

15

17000


广告学

4

19

21

17000


会展经济与管理

4

18

27

23000


英语

4

15

25

17000


商务英语

4

34

30

17000


日语

4

13

15

18000


法学

4

63

38

17000


行政管理

4

24

18

17000


金融学(中新合作办学)

4

50

70

30000

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新西兰)

二批提前批

英语

4

20


按各专

业标准

只招参加我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并获得入围资格的考生

工商管理、法学、自动化

4


30

艺术二批

视觉传达设计

4

30

10

27000

艺术类招生

环境设计

4

50

15

27000

艺术类招生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5年外省招生计划

 

省份

湖北

安徽

四川

辽宁

山东

广东

福建

新疆

江苏

河北

广西

贵州

合计

科类

人数

10

10

30

70

15

30

10

10

20

40

20

50

30

70

21

20

30

70

23

42

10

15

10

10

666

 

注:1.各专业准确招生批次及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每学年实际学费按注册专业学费与实际修读学分的学分学费之和结算,以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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