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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发布于 2015-06-27 09:44:47

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号:苏教发广字(2015)第A    号

办学许可证号:32100300000480

收费许可证号:10004813700

学校代码:1989

一、学校名称: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点:扬州市邗江区站南路500号

三、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专科

六、学习年限:三

七、报考条件:

    1、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江苏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政策执行。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文件规定执行。

 3、专科统招批次录取

(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为4C1合格。

    (2)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既高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第一志愿择优录取,如该专业已经录满,按考生所填报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

  八、录取办法

     1、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遵照“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的原则,采用“优先满足考生申请意愿”的方法对申请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2、外省考生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

(1) 艺术特长生:中职学习阶段①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文艺汇演中获得奖项的考生;②器乐考级获得8级及其以上证书的考生;

(2) 体育特长生:中职学习阶段①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②在县级及其以上单位体育单项竞赛中获奖,或团体项目获奖,本人为主力队员;

(3) 技术创造:在技术发明创造或技术更新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者(其获得的各种专利及技术发明须经我校专家认定);

(4) 等级证书: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

(5) 技能竞赛:在校级及其以上单位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奖励的考生;

(6)思想品质方面:被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或在见义勇为、好人好事方面受到校级及其以上单位表彰的考生。或在中职学习阶段,有突出表现,经我校招生办公室认定的考生。

(7)学习成绩:在中职学习阶段一贯学习成绩优秀;对口单招考试文化成绩、或专业理论成绩、或实践技能成绩比较突出的考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向我校提出申请,考生必须提交证明材料(证书或文件)复印件。经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录取。

九、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12000元/年(校企合作班学生根据专业不同每年可享受企业助学金6000元——7400元)

2、住宿费:1500元/年(四人间、配空调、独立卫浴、直供热水)

十、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十一、证书类别:专科学历证书

十二、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扬州中瑞酒店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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