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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6:22

  第一章  学校自然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英文名称:Liaoning Shihua University

  第二条   办学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第五条            学习年限:本科生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为三~六年;高职专科生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三~五年。

  第六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基本情况:

  学校占地面积1270806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44186平方米, 拥有专任教师883人, 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366人;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1777万元,馆藏各类图书总量103.7万册。

  第二章 招生计划情况

  第八条  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第九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三章      专业设置情况

  第十条   专业明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070301 化学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811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71302 材料化学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80204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1001 环境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71401 环境科学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81801 生物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1203 油气储运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703 土木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704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705 给水排水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501 热能与动力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303 工业设计 四年 艺术类 文学
080303 工业设计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1201 交通运输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30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202 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304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302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4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602 自动化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603 电子信息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60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604 通信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611 软件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20102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020104 金融学 四年 文理兼招 经济学
110104 工程管理 四年 理工类 管理学
110201 工商管理 四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11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110203 会计学 四年 文理兼招 管理学
11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四年 理工类 管理学
110206 旅游管理 四年 文史类 管理学
110301 行政管理 四年 文史类 管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年 理工类 理学
030401 政治学与行政学 四年 文史类 法学
050202 俄语 四年 文理兼招 文学
050201 英语 四年 文理兼招 文学
050207 日语 四年 文理兼招 文学
040203 社会体育 四年 文理兼招 教育学
080102 石油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1002 安全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606 电子科学与技术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50103 对外汉语 四年 文史类 文学
080203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080623W 数字媒体艺术 四年 理工类 工学
560301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620203 会计 三年    
600101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三年    
620405 电子商务 三年    
5802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550204 制冷与冷藏技术 三年    
58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年    
5804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580103 数控技术 三年    
580103 数控技术 二年    
580106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三年    
5802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580207 检测技术与应用 三年    
5901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560502 工程造价 三年    
530201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三年    
530209 化工设备维修技术 三年    
580108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三年    
560402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三年    
620505 物流管理 三年    
540301 煤矿开采技术 三年    
540403 油气储运技术 三年    
600303 安全技术管理 三年    
590108 软件技术 三年    
530207 炼油技术 三年    
580203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三年    
580405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三年    

  第四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情况

  第十一条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加注“专升本”字样;达到《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条例》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学费情况

  第十二条  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第十三条  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第十四条  奖、助学金标准:

  (一)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大学生,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大学生,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3、中石化英才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4000元,颁发奖励证书。

  4、中石油优秀生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3000元,颁发奖励证书。

  5、侯祥麟奖学金:在一年级有关专业高考成绩优异者中评定,奖金额度为每人2000元。

  6、企业家奖学金:在第五学期评定,奖金额度为每人1000元。

  7、勤奋奖学金:学校出资设立,每学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一等奖学金为1500元,二等奖学金为1000元。

  (二)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奖金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大学生。助学金额度为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

  3、中石油励志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金额度为每人2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按有关规定设置。

  5、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在籍学生提供若干勤工助学岗位,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同时获得一定实践经验。

  6、临时困难补助: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发放。

  第六章  招生录取规则情况

  第十五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辽宁省的投档比例为105%,其它省份具体比例视各省(市)生源情况而定。

  第十六条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引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七条  根据院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对于院校志愿先后的考生分配专业时级差为30分。

  第十八条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录取到我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不分专业,学校根据预科阶段的综合成绩,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第二年到学校本部时再分专业。

  第二十条  学校没有专业级差,严格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后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同一院校志愿各专业录取严格按照学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录取到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对于相同志愿相同分数的考生,学校参考其单科小分,酌情录取。

  第二十一条  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是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外语成绩根据录取的具体情况酌情规定。体育类招生录取原则是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5+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网址:http://www.lnpu.edu.cn

  电话:0413-6865000;

  传真:0413-6860886;

  通讯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一号;

  邮编:1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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