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国标:10878)
学院性质: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一、学院概况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于1960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安徽省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价合格院校、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省体育卫生先进单位、合肥市安全文明校园。
学院以土建类学科专业为主体,现有15个教学系部,5个硕士学位点,35个本科专业,分别隶属于工、管、文、理、法5个学科门类。学院建有8个功能齐全、设备先进的实验中心,4大校内实习基地,4个省级重点专业和省级教改示范专业,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基础课教学实验示范中心。
学院位于全国首个科技创新型试点市——合肥市市区,环境优雅,交通便利,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100余亩。学院现有教职工1000多人,全日制普高在校学生近15000人。学院注重应用性人才,培养特色鲜明,毕业生深受社会各界欢迎,2003年以来,就业率位居省属高校前列。
二、录取原则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将按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3、各类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
4、优先考虑志愿靠前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与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安排专业。
5、凡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园林三个专业的考生,宜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且色弱色盲者不予录取。
6、艺术类专业按2007年的“安徽建筑工业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中的原则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按2007年的“安徽建筑工业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中的原则录取。
7、考虑教学资源的实际情况,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均限为“英语”。其中报考英语专业的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英语口试成绩为“优秀”或等级为“5”(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
三、收费标准
根据皖价行费[2000]259号、皖价费[2003]257号及皖价费[2003]177号等文件规定,我院本科各专业的学费,除艺术类专业7000元/人·年外,其它专业在3500--4290元/人·年之间。
四、招生咨询方式
通讯地址:北校区位于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邮码:230022
南校区位于合肥市紫蓬路311号 邮编:230601
学院招生咨询热线电话:0551-3513086
本章程由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招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