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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西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6:15

  一、学校全称:皖西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六安市云露桥西(校本部)、六安市皋城东路1号(校东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政策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各专业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考生进档后,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英语专业仅限于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报考英语本科专业的考生一般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必须参加口试,且口试成绩在良好以上。

  5、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7、对于已通过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的省外艺术类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线的情况下,按照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中外合作办学: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芬兰塞文尼亚应用科技大学联合办学招生,招生专业为国际经济与贸易、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合作培养的专业采取2+2培养模式,前两年在国内完成按两校商定的课程学习,在英语成绩达到雅思6.0分以上,且通过芬兰塞文尼亚应用科技大学的资格考试以后,到芬兰完成后两年的学业。学生按规定修完学业,成绩合格,由双方院校分别发给毕业文凭;符合双方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由双方院校分别授予学士学位。在国内学习期间,学费1万元/学年,在芬兰学习期间,按照08年我校与塞文尼亚应用科技大学签署的联合办学协议,对方不收学费,住宿、生活费用自理。

  六、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皖西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

  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邮编:237012   地址:安徽省六安市云露桥西

  咨询电话:0564—3305015(招办、传真) 3305044  3305045      

  学校网址:http://www.wxc.edu.cn  E-mail:jwczsb@wx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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