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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6:15

  巢湖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巢湖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经济开发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最新颁布的当年有关招生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他本科专业可不受语种限制。视觉传达设计(2+2中外合作)专业进校后以韩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其他专业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3.录取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一般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必须参加口试,口试成绩须达到3分以上(含3分);考生总分达我校最低录取线以上,根据其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各专业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省外艺术考生获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方可报考艺术类专业。对报考我校的省外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线情况下,按照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中外合作办学: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韩国韩瑞大学联合办学,招生专业为视觉传达设计(本科),合作培养的专业采取2+2培养模式,即前2年在我校艺术学院就读,后2年在韩国韩瑞大学艺术学院就读。两校互认学分,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毕业时学业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同时发放两校学历证书;符合两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同时发放两校学士学位证书。有关具体情况请参阅我校《视觉传达设计(2+2中韩合作)专业招生简章》。

  8.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时,采用“专业志愿优先”原则。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巢湖学院

  七、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八、学费标准: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82361098、82361303、82362523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经济开发区(邮编:238000)

  学校网址:http://www.chu.edu.cn 电子信箱:zsb@c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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