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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53

  保定学院(原保定师范专科学校)2011年《招生章程》

  保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它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定。2011年我校计划招生本专科生5000人。(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011年我校招生具体要求如下:
  1、科目成绩要求:考生报考我校“外语类”专业需参加英语口试。
  2、语种要求:除外语系日语专业外,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全部采用英语。
  3、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文秘、主持与播音和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女生1.60米以上。
  4、我校艺术类专业(包括声乐、器乐、舞蹈、美术)录取规则为:全省艺术类联考成绩的80%和高考文化成绩的20%加起来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
  5、我校所有专业不设立志愿分数级差。在同等条件下,我校优先考虑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6、对于符合生源省照顾条件的考生,按照有关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7、对于进档考生,我们一般优先考虑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并结合考生的科目分数来安排考生的专业。
  8、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9、学历证书:学生修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由保定学院颁发本专科学历证书。
  10、学费收取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一般本科专业和师范类专科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500元(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非师范类高职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社会体育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艺术设计和影视动画专业每生每年7000元)。我校已实行后勤社会化管理,住宿费为每生每年800元。
  11、网址:http://www.bdu.edu.cn        E_mail: bduzsb@sohu.com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3027号   邮政编码:071000
  电话:0312-5972065                  传真:0312-597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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