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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53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以医药卫生教育为主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护理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基地、河北省高职高专医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办学50多年来,为社会培养了50000余名医疗卫生技术人才。近年来,学校在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被评为优秀院校,先后获得全国教育科研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红十字模范校、河北省文明单位、河北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就业指导中心、河北省成人教育评估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90余项。

  学校占地面积1024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拥有实验实训室198个,科研实验中心1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600余万元;图书馆面积1.4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80余万册、电子数据库14个。学校拥有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5所,教学医院23所,实习基地113个。学校建有标准的塑胶运动场、体育馆和篮排球场;拥有容纳6000人同时就餐的大型餐厅,单元式学生公寓楼12栋,还配有生活馆、浴池、校医院、校园药店等生活服务设施。

  学校有专兼职教师727名,其中,具有正高职称的78名、副高职称219名,硕博士173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名、河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名、来自医学本科院校的特聘教授5名、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名师2名、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9名,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符合职业教育需求的专兼结合、双师结构的优秀教学团队。

  学校开设有护理、助产、临床医学、眼视光技术、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营养、康复治疗技术、针灸推拿、医疗美容技术、中药、医药营销等15个专科专业。

  学校建立实习带就业基地63个。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999急救中心)分别确定我校为“护理专业人才培养基地”、“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基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市999急救中心、北京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沧州市人民医院、河北狮城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华润新龙(北京)医药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与我校密切合作开展了“订单”培养,形成了“入学、培养、就业”直通车。

  颁发证书种类:学业期满后,符合毕业条件者毕业后颁发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录取规则: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择优录取。2.录取原则: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将已投档的考生按所报第一志愿及分数进行各个专业的录取,对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依次按考生后续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退档。3.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4.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5.各省市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6.对加分、降分的考生执行各省市的相关政策。

  学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每生每年学费5000元

  住宿标准:每生每年住宿费800元

  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迎宾南大道高教区

  邮编:061001

  电话:0317-5507819

  传真:0317-5508019

  学校网址:http://www.czmc.cn

  E-mail:wy1628@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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