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办法

在《江苏省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实施办法》的政策规定下,从选拔优秀生源的角度,突出公平公正,特制定我校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招生录取办法,具体如下。
1.针对达到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的考生,优先确定预录取位次,以中职职教高考成绩由高到低作为位次排序依据。同分情况,按其中职职教高考专业技能成绩、专业综合理论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确定预录取位次。
2.针对未达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的考生(含未参加中职职教高考考生),预录取位次以下面计算方法得出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总成绩=中职职教高考成绩×20%+中职学考赋分×50% +奖励加分×30%(其中中职学考赋分按照合格门数×10分、不合格不计分计算;中职职教高考成绩、中职学考赋分以及奖励加分统一按百分制折算后代入公式计算)。如总成绩出现同分情况,按其中职职教高考成绩、中职学考成绩合格门数、中职学考语文成绩、中职学考数学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确定预录取位次。如仍相同,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在中职校的综合表现择优录取。
奖励加分依据原则上要是教育、体育、人社等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获奖证书或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具体条款如下(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可累计加分,上限为50分):
(1)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加10分;
(2)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加10分;
(3)获得县级荣誉称号的考生加30分。
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我校审核。我校将审核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录取时给予考生奖励加分。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