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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201...

发布于 2015-04-20 15:25:52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

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需工业学院),原隶属解放军总后勤部,现为河北省直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国家第一批、河北省第一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全国招生,国标代码:11821,学院位于河北省邢台市。

二、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范围:2014年在河北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考生和对口招生考生,各专业均不限制生源类别。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服装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8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5厘米以上;旅游管理和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各专业身高以高考体检表为准)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艺术设计类专业。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1840人,分七个大类33个专业。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表:

招 生 类 别

专 业 名 称

计划(人)

学制(年)

学费标准(元/年)

管理营销类

市场营销

100

3

5000

旅游管理

100

3

5000

物业管理

100

3

50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100

3

5000

营销与策划(广告)

50

3

5000

国际经济与贸易

50

3

5000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50

3

5000

物流管理

50

3

5000

服装营销与管理

50

3

5000

艺术设计类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3

3

6500

服装设计

43

3

6500

视觉传达艺术设计

43

3

6500

鞋类设计与工艺

43

3

6500

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

43

3

6500

表演艺术类

服装表演

30

3

7000

建筑工程类

建筑工程技术

95

3

5000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95

3

5000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水暖电)

45

3

5000

工程技术类

材料工程技术

45

3

5000

冶金技术

45

3

5000

应用电子技术

45

3

5000

通信技术

45

3

5000

数控技术

45

3

50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45

3

5000

应用化工技术

45

3

5000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45

3

5000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

45

3

5000

汽车整形技术

45

3

50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45

3

5000

信息技术类

计算机应用技术

45

3

50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45

3

5000

电子商务

45

3

5000

服装工程类

服装设计与加工

80

3

5000

合计

1840

 

 

四、报志愿及考试时间

(一)填报志愿时间:2014年4月12日8:00—16日12:00。

(二)交费及志愿信息确认时间:2014年4月17日12:00—4月21日17:00。

(三)考试时间:2014年4月26—27日。

五、免考与优惠加分

1、管理营销类、建筑工程类、工程技术类和信息技术类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均达到B等第以上,免文化水平考试,可直接参加综合素质考试;艺术设计类、服装工程类和表演艺术类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文达到B等第以上、数学和外语达到C等第以上,免文化水平考试,可直接参加综合素质考试(语、数、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证书由考生提供,最终以省教育厅中考中心审核结果为准)。

2、报考艺术设计类专业的考生,取得河北省美术专业省联考合格证免试综合素质考试。如考生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分数线,可优先录取。学生于领取准考证报到时提供网上打印联考成绩单一份。

3、如考生在中学学习期间参加由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者,由考生申请,文化水平考试可免试,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按获奖等级加分,如获奖多项,按最高项加分,不累计加分。具体加分如下:

获得部级全国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或团体一等奖成员:加50分;

获得部级全国技能大赛个人二等奖或团体二等奖成员:加40分;

获得部级全国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或团体三等奖成员:加30分;

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或团体一等奖成员:加20分;

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二等奖或团体二等奖成员:加10分;

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或团体三等奖成员:加5分。

4、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者,由考生申请,文化水平考试可免试,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加20分。

符合上述免试及加分条件的考生于领取准考证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中学学校公章的证明信,待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录取过程中给予加分,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

六、录取及免试入学条件

1、录取原则:学院统一划定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考试分数线。各单招类别考生文化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分数线或达到文化水平考试免考条件,并且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达到学院划定分数线,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同等分数情况下,语数外达到免考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未达到免考条件的考生按语数外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艺术设计类免试入学考生专业录取将按照学生河北省美术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录取过程中,不进行专业调剂。

2、免试入学: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免予文化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考试,直接录取。

(1)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

(2)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上述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于领取准考证报到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中学学校或单位公章的证明信。

免试入学考生待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免试入学考生优先录取,招生计划不单列。

3、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

4、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5、5月10日前,由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办公室将录取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6、根据教育部关于单独招生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七、毕业生待遇:学生完成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电子注册。

八、收费情况

1、学费:

表演类专业7000元/年·人,艺术类(含其它类别招生的艺术专业)6500元/年·人,其它类别5000元/年·人。

2、住宿费:800元/年·人、1200元/年·人。

九、联系方法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钢铁路552号      邮编:054035

网址:www.xpc.edu.cn      传真:0319-2273053      咨询QQ号码:800071979

电话:0319-2273053、2273677、2271766、2273028    免费咨询电话:16826018

联系人:王老师  邹老师

单招详情请查看《邢台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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