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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师范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36

  一、学校名称:阜阳师范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校    址:清河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

  西湖校区:安徽省阜阳市清河西路100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条件及办学特色简介:

  阜阳师范学院1956年创办,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阜阳师范学院、获首批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清河、西湖两个校区,占地98.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48.1万平方米。学校下设16个学院,23个省校级科研机构,18个省校级重点学科,43个本科专业。学校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8亿元,各类藏书171.65万册,长期订阅中外文期刊8560种,拥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超星数字图书馆等23个中外网络资源数据库。

  学校拥有在职教职工1114名,专任教师789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62人,博士、硕士609人;拥有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省优秀人才、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津贴、全国和省优秀教师、安徽省教学名师等共计84人;聘请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刘德培院士等兼职教授86人。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目前在校本科生1.3万余人。建校50多年来,学校先后向社会输送6万多名各级各类毕业生,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被誉为“皖北地区基础教育的摇篮、人才培养的基地、科技创新的平台、文化建设的窗口”;2005年,教学研究成果《高师教育实习整体优化的研究与实践》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为“优秀”。

  目前,学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人才培育为根本,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巩固教师教育优势,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发展战略,立足皖北、面向安徽、辐射全国、服务基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努力建设特色鲜明、在国内有影响的教学型大学。

  六、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皖价行费[2000]25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

  七、奖助措施: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我校对贫困学生实行“奖、贷、助、补、缓”等政策,并为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设立“绿色通道”。现将有关政策介绍如下:

  1.奖:我校设立的奖励资金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学生专业奖学金”、“安徽省兴皖育才高教奖学金和孙大光、张刚奖助学金”、“倪氏、李氏奖学金”、“联通助学金”以及“爱心献血助学金”等。

  2.贷:是指国家开发银行针对高校学生开展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每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贷款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3.助:我校设立了学生勤工助学专项基金,在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校园环境维护、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等方面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一些勤工助学岗位,让他们通过从事一定时间的劳动,获取一定的报酬,贴补在校学习期间的一些开支。

  4.补:我校每年都要按政策规定,从收取的学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对困难及特别困难学生的补助。省财政厅每年还向一部分特别困难学生发放困难补助。

  5.缓:指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或有特殊原因的学生(须有乡、县民政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允许其暂缓缴纳部分学费,缓缴时间最长为一年。

  6.“绿色通道”:指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先入学,然后根据调查、了解、核实的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资助措施,使每一位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

  八、就业指导:

  学校针对每届毕业生开设就业指导必修课、选修课以及就业指导报告,在网站上进行就业心理指导以及择业技巧等指导。

  九、录取的要求和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招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及阜阳师范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根据投档考生分数从高到低依次按志愿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录取进第二、三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加分提档,实际考分作为录取专业的衡量标准之一。

  4.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而且口试必须合格。英语等专业一志愿生源充足时,按进档考生高考英语等相关课程成绩制定相应的分数线作为专业录取的参考标准。

  6.英语、音乐学专业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7.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的有关规定办理。

  8.除体育教育、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时按一定男女比例外,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9.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办法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

  10.物流管理、工商管理、经济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地理科学等专业对报考的文科考生高考数学成绩有一定要求。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为学习期满并经考核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学历证书,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阜阳师范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十一、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58-2596225、2596152
  2.院校地址:安徽省阜阳市清河东路741号
  3.邮政编码:236041
  4.电子邮件:zsb2@fync.edu.cn
  5.招办主页:http://www.fync.edu.cn/zs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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