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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31

  高校代码:10849(国标代码)

  高校名称: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性质:全日制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校 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一、学校概况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高校,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学校坐落于江苏省三大都市圈之一、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徐州。学校创建于1979年,为基建工程兵第三技术学校,1983年7月划归原煤炭工业部管理,更名为徐州煤炭建筑工程学校,1998年划归江苏省管理,199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1月更名为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设有建筑工程技术学院、建筑设计与装饰学院、建筑设备与市政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管理学院、矿业与交通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经济管理与人文学院、信息传媒与艺术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和基础部、思政部、体育部等3个教学部,共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3000人。设有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学院,成人教育在籍学生6500余人。

  学校秉承“厚生尚能”校训,弘扬“求实创新”校风,着力培养基础厚、技能强、后劲足、能吃苦的高素质技术应用型人才。坚持以“为每一位学生提供最适合的教育,让每一位学生得到充分发展”为宗旨,全面实施“分类培养、分层教学”,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高,发展潜力大。学生在全国、全省高校各类技能大赛、数学建模和英语竞赛中屡次获得大奖,每年有数百名学生通过“专转本、专接本、海外本科直通车”等渠道进入江苏省内本科院校、国外高校继续深造学习,与南京工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等联合开办3+2分段培养本科专业。

  学校地处徐州市泉山风景区,占地1080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学校新老校区连片建设,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齐全,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是“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和“江苏省花园式学校”。学校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教师与学生同住一个校园,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育人氛围浓厚。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730余人,其中教授38人、副教授205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360人;拥有4个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学团队,5名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2个省“青蓝工程”科技创新团队、3个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培养学术团队。学校连续4次被表彰为江苏省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先进高校,是国家高职高专院校师资培训基地、教育部高职高专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煤炭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

  学校拥有4个国家示范建设专业, 10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 25门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有“建筑施工技术”和“煤矿安全技术”2个国家级实训基地,先后获得12项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被评为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学校建有3个省级工程研发中心、11个市级工程研发中心和5个高新技术重点实验室,近年来获得省、市级科技进步奖21项,连续4次被表彰为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

  学校是江苏建筑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近年来,始终坚持以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先后与国内知名大型企业合作共建16家企业学院,联合培养企业急需的各类技术应用型人才。其中,与中煤建设集团联合成立的“中煤建设学院”,开办矿井建设专业四年制教学班,学生在集团内就业享受本科毕业生待遇。

  学校在省内外建有近400家稳定的就业实习基地。毕业生主要面向江苏省和华东地区就业,深受用人单位青睐,有很多毕业生已在中建八局、中铁十局、中煤建设集团、南通三建、中南集团、龙信集团、徐工集团、万科集团等知名企业建功立业,其中许多已担任企业高管、技术主管等职务。

  学校在北京、上海、重庆、广东、新疆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和华东地区部分中心城市建立了33个校友分会,为毕业生持续发展搭建了广阔平台。据权威第三方机构调查,学校毕业生的专业对口率、薪酬、就业竞争力指数,以及对母校满意度和推荐度等各项数据均位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学校连续8年被表彰为“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十二五”时期是高职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学校将继续坚持“内涵全面提升、外延拓展优化”的发展思路,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师生的精神家园、企业的发展伙伴、行业的人才基地。

  2014年学校将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4500人。

  二、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1.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投档科目要求:

  普通类:选测2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艺术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

  专本连读类:选测2C,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海外本科直通车类:选测1C1D,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中外合作办学类:选测1C1D,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3.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以高考投档分(含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和专业间“分数优先”的方式顺序录取。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以高考投档分(含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逐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顺序考虑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该考生所填专业都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该考生录取完毕,顺序录取其他考生,直至录满为止。当投档分相同时:

  ①普通类专业:若投档总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先比较选测科目一,再比较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等级仍相同,则依据报考专业,选理工科专业比较数学成绩(含附加分),选文史科专业比较语文成绩(含附加分),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②艺术类专业:同等条件下文化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③专本连读类专业:若投档总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先比较选测科目一,再比较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等级仍相同,理工科专业比较数学成绩(含附加分),文史科专业比较语文成绩(含附加分),高者优先录取。

  ④海外本科直通车类及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若总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先比较选测科目一,再比较选测科目二,等级高者优先录取;若等级仍相同,再比较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⑤酒店管理专业:同等条件下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且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4.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园林工程技术专业,要求考生应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5.矿井建设、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适宜男生报考。

  6.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合格时,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单项达A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奖贷助学措施

  1.助学

  ①按国家有关规定,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学籍证明在生源所在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人.年)。

  ②视家庭经济贫困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地给特困生发放补助,解决生活困难。

  ③在校内设立多个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特困生自食其力,解决生活困难。

  ④按有关规定,特为贫困学生设立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金额平均3000元/人.年。

  2.奖学

  ①入学奖学金:学校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高分新生进行一次性奖励2000~6000元。(省内单独招生优秀考生另行奖励)。

  ②在校学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企业奖学金等的评定,学校每个学期都设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获奖比例占学生总数的30%,最高额3000元/人.年。

  ③单项奖:学校对特殊贡献者给予特殊奖励400~800元。

  四、收费标准

  按学年度收取学费、住宿费:

  1.学费:普通类专业 4140 元/年;艺术类专业 6800 元/年;专本连读类专业高职阶段学费4140元/年,本科阶段学费参照对接本科院校当年高考录取学费标准;海外本科直通车类专业学费加培训费合计834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9500元/年。(备注:学费可能会根据江苏省相关文件有所调整)

  2.住宿费: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公寓条件收费800~1200 元/年。

  五、监督机制

  我校在招生工作中深入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和以“六不准”为主要内容的招生工作纪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0516-83889009)。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批准备案后,通过省考试院官方网、学校招生网等向社会公布。

  六、其它说明

  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提前向学校招生办申请延期报到。逾期不报到未请假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检和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经调查属实,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3.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合作开展“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3+2”(专本连读)项目,凡填报1464代码中专业并被录取的考生在我校学习三年,满足高职段毕业条件的颁发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同时,可选择就业或转本深造,如选择转本深造,考核通过后,转入对接本科院校学习两年。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对接本科院校本科文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七、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400-828-1230、0516-83888688、83889021

  邮政编码:221116

  学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从火车站乘 36路、19路、11路附线,从徐州高铁站、汽车南站乘坐72路,从市区乘游2公交车至“建筑学院站”下;从市区乘62路、82路公交车至“建筑学院西门站”下。)

  招生网址:http://zsb.jsjzi.edu.cn/

  电子信箱:zsb@jsjz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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