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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贸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21-05-31 15:33:50阅读量 574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二、国标代码:12991 

    三、校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二路225号(武汉校区)

     湖北省红安经济开发区金山大道18号(红安校区)

    四、邮政编码:430205

    五、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七、学校简介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有武汉和红安两个校区,武汉校区地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国光谷)腹地,交通便利,被数千个高新企业环抱;红安校区地处红色革命发源地,举世闻名的“将军故里”——红安经济开发区,依山傍水,自然景观优美,生态环境天然。学校千亩校园,环境优美,建筑风格独特,集历史、人文、生态于一体,是一所特色鲜明,内涵丰富,与国际教育接轨、文化气息浓郁的现代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下设现代商务技术学院、现代管理技术学院、信息与工业技术学院、现代艺术与教育学院、医疗护理与健康学院、航空服务学院、通识教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部、继续教育学院共9个二级学院(部)。开设45个专业,面向全国20余省(市、自治区)招生,其中国家骨干专业1个、省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有在校生近1.4万人。已累计为社会培养了4万余名毕业生。学校先后被授予“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单位”、“湖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湖北省行业综合实力百强单位”、“湖北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湖北省诚信示范单位”和“武汉市平安校园优胜单位”等荣誉称号。2018年3月由中国科教评价研究院、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和《中国科教评价网》联合对全国1386所高职院校进行综合评价,学校办学综合实力位列中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300强,湖北省同类院校前列。

    学校办学设施和条件优越,建筑面积达80.3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07.8万册。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汇聚了众多有志于职业教育的学者、教授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行业专家,现有专任教师787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30.50%,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占74.59%,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60%以上。近五年承担省级以上科研课题67项,各类成果获奖63项,获得国家专利107项。学校重视学生技术技能的培养,近五年来共获得198个奖项,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以上194个。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以“走职业技术教育之路、向职业技术教育的更高层次攀升”为发展定位,以“办学生喜爱的现代职业大学,育社会满意的应用技术人才”为办学宗旨,践行“笃志笃行,日新日精”的校训,建立了专业随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变化的动态调整机制,构建了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同时,注重学生行为习惯养成,依托两大平台,融通三大课程,做实三方联动,实现三方协作的“2333”协同育人模式,培养能在生产(工作)、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从事中、高级技术及管理工作的应用技术型人才和在知识、技术含量高的操作型岗位上工作的高技能人才。

    学校紧紧围绕“以质量求生存、靠质量促发展”质量理念,不断更新育人理念,创新育人模式,改善育人生态,提高教师素质,健全质量保障体系,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致力于使学校的办学水平、社会贡献度和社会影响力处于中部地区同类大学的前列、成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现代职业技术大学。

     八、录取规则

    (一)按照教育部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三)男女比例不限。

    (四)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五)录取方式

    1.平行志愿投档

    在录取过程中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的投档分位次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2.顺序志愿投档

    (1)录取专业时,按照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的顺序录取。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以此类推;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专业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照第二志愿专业投档,若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志愿专业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艺术类专业及空中乘务专业的录取方式。

    (1)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①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达到省公布的专业合格线;不在省艺术类统考或校际联考范围内的专业,则承认其它院校的校考专业合格证。

    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③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按照各省招办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要求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才有资格填报空中乘务专业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认可由我校单独发放的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证,同时也认可其它院校发放的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证。

    九、学制:三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十一、奖学金及资助情况:学校通过实施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建立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励体系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十二、护理、健康管理、空中乘务、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五个专业在红安校区安排教学和住宿。

    十三、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1627111  81627222  81627333 

    传真:027-81627511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二路225号

    E-mail: 53442912@qq.com

    院校网址:https://www.whic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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