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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关于调整2020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综合评价成绩构成比例的联合公告

发布于 2020-05-13 00:00:00

为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进一步统筹推进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和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经研究,现将两校5月13日公布的《2020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综合评价成绩(东南大学原为最终成绩)构成比例调整为:

综合评价成绩=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75%+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修科目成绩×10%+学校测试成绩(折算成100分)×15%。

具体综合评价录取相关工作详见两校公布的《2020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修订版)》。考生已根据两校原《2020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提交报名信息的,依然有效,两校将分别逐一告知相关调整。

特此公告。

南京大学         东南大学

2020年5月15日

南京大学2020年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修订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探索建立符合南大培养目标和要求的人才选拔综合评价体系,努力造就符合国家需要、推动科技进步、引领社会发展、适应国际竞争的未来栋梁人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20年南京大学继续以综合评价录取方式在江苏省招收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志存高远、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综合素质优秀,在全市高考模拟考试中名列前茅;

(二)基础学科拔尖,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及以上奖项,且在全市高考模拟考试中成绩优秀。学科竞赛获奖者可从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网站(http://gs.cyscc.org/)查询。

三、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人数不超过150人,招生专业(类)和计划如下:

科类

招生专业(类)

招生计划

计划总数

文科类

经济管理试验班

7

30

人文科学试验班(人文艺术传播类)

8

社会科学试验班

15

理科类

理科试验班(匡亚明学院大理科班)

10

12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0

人工智能

10

理科试验班(数理科学类)

20

理科试验班类(化学与生命科学类)

30

工科试验班

40

四、报名方法

1.网上注册报名。即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登录南京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http://bm.chsi.com.cn/),选择“综合评价”中的“文科类”或“理科类”注册并按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请表。文科考生须填3个不同的专业(类)、理科考生须填6个不同的专业(类)。未按要求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视为无效申请。

2.网上提交报名材料,无需寄送纸质材料,请确保上传的各项材料清晰可读。上传个人照片须为2020年高考报名证件照,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上传的证明材料须与申请表所列项目一一对应,且提交后不得修改。报名材料包括:

(1)由报名系统生成,且经中学核实、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申请表。

(2)高中阶段基础学科拔尖,满足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

(3)中学负责人签字和学校盖章的公示结果。报考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所有考生名单、模考成绩,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竞赛成绩均须经中学审核,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公示结果须由中学负责人签字确认(中学公示结果格式见附件)。未提交公示结果、或未签字盖章为无效申请。

3.考生须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报考产生不利影响的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或毕业的,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4.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

五、选拔程序

1.初审: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为“通过”的考生获得测试资格。6月15日前,考生通过报名系统和南大本科招生网查询初审结果。

2.打印准考证: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须在7月10日(截止12:00)凭报名系统初审结果查询页面上的支付码完成交费,打印准考证。未按时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3.7月12日,考生持准考证到我校仙林校区参加测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测试形式为笔试,其中文科类主要考查书面表达能力、综合素养和发展潜质;理科类主要考查相关学科基础,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测试结果于7月17日在报名系统公布。

4.志愿确认与入选名单公示:测试考生须在7月17日24:00前再次填报和确认专业志愿,该志愿即为南京大学综合评价录取高考志愿,并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投档录取。未确认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7月19日前,我校根据南大测试成绩分别按照不超过文、理科类计划总数的3倍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六、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2020年江苏省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两门选修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AA。

2.我校将依据入选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分别按照文、理科类计划总数在入选考生中划定录取资格线(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成绩、南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修科目成绩排序)。综合评价成绩=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75%+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修科目成绩×10%+南大测试成绩(折算成100分)×15%。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两门选修科目均为A+的,成绩按100分计算,只有一门为A+的按80分计算,两门均为A的按60分计算。

3.录取资格线上考生依据高考成绩和确认的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高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以综合评价成绩、南大测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修科目成绩排序)。

4.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若同时获得南京大学2020年励学计划,以及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其他特殊类型招生优录或合格资格,将不参加特殊类型招生录取。

5.我校综合评价在强基计划之后、提前批之前完成投档录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

七、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5月31日

初审结果查询时间:6月15日前

交费截止时间:7月10日12:00前

测试时间:7月12日

测试结果查询及志愿填报确认时间:7月17日24:00前

入选名单公布时间:7月19日前

八、其他

1.我校测试方案可能因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

2.我校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综合评价测试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3.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邮箱qingfengnanda@nju.edu.cn。

4.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综合评价录取事宜和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5.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招生主页:http://bkzs.nju.edu.cn

电子邮箱:bkzs@nju.edu.cn

微信公众号:ndzsxlj

2020年5月13日

点击附件下载《中学公示结果(综合评价录取)》

附件:中学公示结果(综合评价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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