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临床学院: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2019年下半年申请硕士学位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主体
1. 2019年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以下简称“同力人员”)
2. 2019年7月前延期毕业并拟于2019年12月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全日制研究生”)
二、开题、中期考核材料核查
1. 纸质材料核查:各学院于9月13日前核查申请人第一批学位材料是否完整。
(1)同力人员:应已备有《研究生课题设计书》、《研究生科研设计审议表》(3份)、《文献综述评议表》(3份,含文献综述1份)、《开题报告记录》及《开题报告评分表》(3份)档案。
(2)全日制研究生:另需备有《中期考核记录表》及《中期考核评分表》(5份)档案。
2. 系统信息核查:各学院于9月13日前核查全日制研究生是否已完成研究生院网站“学生服务系统”开题相关信息登记。
三、递交申请
1. 申请人填报申请
(1)同力人员:须递交《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审查申请书》(下文简称“审查申请书”,见附件1),导师审核签字后,交至学位点并由学位点负责人签署意见。
(2)全日制研究生:请提前登陆研究生院网站“学生服务系统”,填写“毕业申请”中相关内容(具体操作详见“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系统使用说明”栏目中“网报毕业申请的流程”),填写完成后打印“毕业申请”, 导师审核签字后,交至学位点并由学位点负责人签署意见。
2. 学位点报“送审查申请书/毕业申请”至所属学院
以学位点为单位将审查申请书/毕业申请报送至所属学院。学位点须同时填报《2019年下半年硕士学位申请简况表(学位点版)》(见附件2-1):纸质版由学位点负责人签字并报至所属学院;电子版以“学科+毕业申请+人数”命名报学院。
3. 各学院报送“送审查申请书/毕业申请”至研究生院
9月20日前,各学院根据学位点上报的材料填写“2019年下半年硕士学位申请简况表(学院版)”(见附件2-2),并将该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yjsxw@126.com,纸质版会同“送审查申请书/毕业申请”(表格右上角压表盖所属学院印章)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主校区行政楼206室)。经审核、备案后方可进入后续工作。
4. 研究生院审核
以上材料通过研究生院审核后,申请人方可获得参加本年度下半年论文查重、盲审和预答辩等工作的资格。未能按期提交“审查申请书/毕业申请”者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四、论文盲审
1. 论文查重说明
自2019年起,学校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在盲审阶段增加查重环节,论文查重以研究生院出具的查重结果为准。具体要求请查看“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的通知”(见附件3)。
2. 论文送审说明
通过查重的学位论文必须参加我校统一安排的学位论文双盲送审环节。送审论文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全日制研究生安排一式两份论文送审,同力人员安排一式三份送审。只有当申请人提交的盲审论文通过所有评审专家的评议,方可参加学位点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盲审材料的报送要求如下:
3. 盲审论文报送要求
(1)盲审论文格式要求:
盲审论文要求隐去学校名称、申请人姓名、导师姓名以及正文中可以了解申请人和导师相关信息的内容,例如:课题经费资助名称和代码等信息,隐去的文字须以“***”代替。盲审论文格式要求请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学位下载-研究生盲审论文格式要求”栏目中下载。
(2)报送盲审论文要求:
① 申请人报送盲审论文至学位点
同力人员:提前将PDF格式电子版盲审论文报送至各学位点。文件应根据申请人的具体信息以“姓名+学号+论文题目”命名。
全日制研究生:登陆研究生院网站“学生服务系统”填写个人“毕业与学位”中“盲审论文上传”的相关信息(含论文评阅书中的“作者对学位论文的简介”),填好后点击“提交”确认。同时报送PDF格式电子版盲审论文以“姓名+学号+论文题目”命名后至各学位点。
② 学位点报送盲审论文至所属学院
请各学位点务必严格审核两类申请人盲审论文的格式和内容,并将申请人PDF电子版盲审论文的文件夹(以“专业名称+盲审论文+信息表”命名)和《2019年下半年盲审论文信息表(学位点版)》(见附件4-1,电子版+学位点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版)交至所属学院。
③ 各学院报送盲审论文至研究生院
各学院根据学位点上报的材料填报《2019年下半年盲审论文信息表(学院版)》(见附件4-2),务必于10月9日前将电子版与盲审论文打包一并发送至邮箱xyyjsxw@126.com,纸质版(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会同申请人的“毕业申请”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3)其他说明
① 本次论文盲审无须提交纸质版盲审论文,请各学院及学位点审核盲审材料,确保申请人上传至“学生服务系统”的论文与发给导师审核的盲审论文终版及报送至学位点的盲审论文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② 已递交审查申请书/毕业申请但逾期未报送论文盲审相关材料者,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五、预答辩
1. 预答辩材料准备
请各学位点督促两类申请人做好预答辩的各项准备工作。确定预答辩时间后,学位点应提前一周将《预答辩申请》(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学位下载)报各学院盖章备案后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备案,领取预答辩使用材料。
2. 预答辩要求
预答辩应按照《徐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预答辩实施办法》及我校的其他相关要求进行,届时应检查研究生实验记录本、研究生临床培养手册等研究生培养和学习记录材料。专家对预答辩过程进行预答辩质量评分。
3. 预答辩材料上报
预答辩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预答辩完成后,学位点应及时上交《预答辩记录》和《预答辩质量评议表》至所属学院,以方便后续答辩相关手续的办理。各学院收缴预答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19日。
六、答辩申请及组织
1. 答辩申请
(1)申请人填报申请:
同力人员:经导师同意后,至学位点登记备案。
全日制研究生:答辩前应登陆 “学生服务系统”在“毕业与学位”项目下填写“答辩申请”相关信息,并点击“提交”确认申请答辩。未按时提交或材料不合格者,不予进行答辩。
(2)学位点材料报送及领取:
各学位点确定答辩时间后,应在答辩前10天将《答辩申请》(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学位下载)报所属学院盖章备案后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以领取答辩申请人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研究生思想政治鉴定表》以及答辩时使用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表决票》。答辩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29日。
2. 答辩组织
答辩截止时间为12月9日。
(1)答辩要求:
请各学院及学位点按照《徐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规定》及《徐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答辩。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应分开答辩。答辩过程需全程录像、录音,请各学位点保留相应的音像资料,答辩结束后报送至所属学院留存待查。
(2)答辩委员会成员:
答辩时,如答辩人数较多应分组进行,以半天计,每组答辩人数不得超过5人;分两组或两组以上答辩时,每组的答辩委员须不少于5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其中至少有3名是硕士研究生导师且至少有1位校外专家。申请人导师不得参加答辩委员会。
(3)答辩程序: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的《徐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规定》。
(4)答辩经费:
答辩申请人2000元/人,答辩经费待答辩结束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划拨至各学院。具体报销流程请参考财务处相关要求。
(5)上交和领取材料:
学位点在答辩完成后应及时上交《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研究生思想政治鉴定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和决议书》和《表决票》至所属学院,以便领取、填写并及时上报《硕士学位审批书》(一式两份)、《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后者仅针对全日制研究生,此表每人仅一份,请勿填错!)。
(6)系统填报及审核:
学位点应及时组织通过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登陆“学生服务系统”在“毕业与学位”项目下完善研究生答辩结果的填报,各学院于12月9日前做好系统审核工作。
七、发表论文报送
1. 申请人报送发表论文
两类申请人务必于12月5日前登陆研究生院网站“学生服务系统”填写“毕业与学位”项目中“发表论文登记”的相关信息。
填写时,注意以下几点:
(1)上报论文应至少为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公开发表的科研“论著”,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通讯作者,且署名单位均须为徐州医科大学(含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徐州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否则不作统计。
(2)论文发表的其他认可办法,按照《徐州医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徐州医科大学授予研究生学术学位有关研究成果要求的规定》执行。
(3)登记上报的论文都必须提供相应的纸质证明材料。纸质版材料包括:论文杂志的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封底。导师需在论文全文首页右上方处签署“同意用于申请2019年硕士学位”并签字方可报送。
2. 学位点及学院审核
以学位点为单位上报发表论文纸质版至所属学院,学院应在12月9日前完成申请人纸质版及研究生管理系统的“发表论文登记”的审核工作。
八、完备学位材料
1. 学位论文上报
两类申请人在论文答辩通过之后,于12月13日前,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学位论文,向档案馆、研究生院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所有电子版论文必须与存档论文保持一致,且论文必须严格按照研究生院网站工作的学位论文封面及论文格式编排。具体要求如下:
(1)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学位论文的要求:
详见图书馆网站“2019届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说明”。
(2)向档案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的要求:
档案馆学位论文提交系统网址http://222.193.95.117:8980/paper.php。登录系统后,点击“注册会员”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点击“上传论文”,填写个人信息(按照学位论文封面内容填写),上传学位论文。在“论文管理”中可以查看已上传的论文,若上传论文有修改,可以点击“上传论文”再次上传。注意:提交的论文必须为PDF格式,文件名为“学号+姓名”。
(3)向研究生院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的要求:
同力人员:需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完成上传工作,具体操作另行通知。
全日制研究生: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学生服务系统”,点击“毕业与学位”栏目下的“毕业论文上传”处进行上传操作。注意:论文只能提交一次!请勿传错。
2. 其他学位材料上报
请各学位点务必及时将申请人所有学位材料交至所属学院,各学院整理后按要求分别予以存档或报送研究生院。申请人个人学位档案袋外贴明清单(见附件5-1、5-2)。
九、毕业证、学位证领取工作
1. 毕业证和学位证领取以学院为单位,集体领取。
2. 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前,请各学院针对全日制研究生安排好以下工作:
(1)领取毕业证前,请各学位点收齐签章完整的“离校通知单”,上交至所属学院,由学院汇总交至研究生院,统一将毕业证书领回发放。
(2)领取学位证前,全日制研究生须登陆“学生服务系统”在“毕业与学位”项目中完善、核对“学位授予数据核对”的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下载打印插件,在系统中打印“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并签名确认。“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由学位点收齐上交至所属学院,由学院汇总交至研究生院,统一将学位证书领回发放。
请各学院及学位点认真准备,周密组织,务必于12月13日前保质、按时完成2019年下半年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工作。
附件:
1. 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审查申请书
2-1. 2019年下半年硕士学位申请简况表(学位点版)
2-2. 2019年下半年硕士学位申请简况表(学院版)
3. 关于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的通知
4-1. 2019年下半年盲审论文信息表(学位点版)
4-2. 2019年下半年盲审论文信息表(学院版)
5-1. 同力人员学位材料归档内容
5-2. 硕士研究生学位材料归档内容
6. 2019年下半年申请硕士学位的工作进程表
研究生院
二○一九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