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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5-04-20 15:25:20

  一、学院层次、性质

  学院名称: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地址:地球村校区: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双龙村

  福屿校区: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中路218号

  主管部门: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种类:学生毕业发给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二、学院概况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福建省标兵企业—福建省黎明企业集团公司投资兴办,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学制3年,2004年开始面向省内外招生。

  学院拥有福屿和地球村两大校区,福屿校区地处福州城市中心,交通便利,校园优美。地球村校区是主校区,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大樟溪龙泉半岛风景区(距福州市中心30分钟车程),依山傍水、绿树成荫、幽雅宁静、风光旖旎,是一片“这边风景独好”的生态园林校园,是莘莘学子读书、成才的绝佳场所。学院校园总面积300多亩,建筑总面积12万多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总面积7万多平方米,专业实验(实训)场地50个,校外实训基地62个,图书馆藏书30万余册,各类教学、体育场馆、生活设施齐全。学院现有5系1部,24个专业,在校生3500人,教师182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占18%,研究生以上学历占21%,双师素质的占36%。

  学院2008年通过了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近年来,学院紧紧围绕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一手抓爱的教育,启迪与塑造学生的人格,引导学生“做人”;一手抓实践教学,培养与提高学生能力,教会学生“做事”。“会做人、会做事”的黎明学生深得社会用人单位的青睐,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学院“爱的教育”获得全国民办高校党建思政优秀成果二等奖、福建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学院被授予“文明学校”荣誉称号。师生在全国、全省职业技能赛上摘金夺银,仅近三年就荣获20金19银20铜,其中,在全国职业院校烹饪大赛中夺得1金2铜。有3位教师科研教研成果获得国奖。学院的办学质量和水平稳步提高,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提升。

  学院将继续秉承“明德至善、博学多能”的校训,践行“创业办学、光而不耀、校企相长、服务海西”的办学理念,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战略,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朝着建成特色鲜明、省内有较大影响的民办高职学院的目标持续迈进!

  三、2013年招生范围和专业

  2013年招生范围:面向福建省、山西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甘肃省等1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省级主管等有关部门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2013年具体招生专业如下:园林技术(景观工程方向)、药物制剂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消防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工业设计(家居产品设计方向)、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食品营养与检测、金融管理与实务、会计电算化、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国际酒店管理方向)、旅游管理(国际旅游方向)、旅游管理(运动休闲方向)、烹饪工艺与营养(中西餐方向)、烹饪工艺与营养(中西点心方向)、应用英语、商务英语、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同时,2013年招收艺术美术类、体育类考生。艺术美术类招生专业为: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家居产品设计方向);体育类招生专业为:旅游管理(运动休闲方向)

  四、外语语种

  各专业均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没有口试要求。

  五、招生要求

  各个专业均无性别限制。各专业招生时均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教育部和省计划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计划和学校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

  2.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凡填报我校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按照民办院校优惠条件优先录取,具体照顾政策按各省高招办规定执行。

  4.2013年,我院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政策,执行录取。

  七、奖助学措施

  我院加大奖学金和勤工助学基金的金额和受奖面,对学生的学习起到激励和保障作用。主要设立以下奖项: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特困生4000元/年(受助面5%);贫困生2500元/年(受助

  面15%);
  4.学院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400元/年,

  受奖面20%;
  5.生源地助学贷款。

  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管理

  1.学费标准:

  7500元/生.学年:药物制剂技术、消防工程技术、房地产经营与估价、食品营养与检测、金融管理与实务、会计电算化、国际经济与贸易、医药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应用英语、商务英语;

  8500元/生.学年:园林技术(景观工程方向)、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业设计(家居产品设计方向)、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

  9000元/生.学年:烹饪工艺与营养。

  2.住宿费: 1200元/生.学年;

  3.书本费:500元/生.学年,按照实际开支情况进行结算,多还少补;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和清退均严格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6号)执行。

  九、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招生网址:http://zsb.fzlmxy.cn/

  学院网址:http://www.fzlmxy.cn

  招生咨询电话:0591-22818037、22800138、18050167269

  招生咨询QQ:2577161644、2374864122、2305443036

  招生办传真:0591-83775673

  招生投诉电话:0591-22818707

  十、本章程由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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