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9年港澳台侨联合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松江大学园区内)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本年度我校招收港澳台侨生10人,视生源情况可调整。专业信息见附表。
六、报名方式
1、报名办法:请登录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报名,在注册时选择“港澳台侨”类别。
2、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4月5日。
七、选拔办法
1、美术类(含摄影)各专业请考生于4月10日前将作品集(包含3-5幅个人作品),摄影专业请提交摄影作品(3-5张),以特快专递(EMS)形式,寄送至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件外须备注“港澳台侨联招作品集”。
2、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因专业特殊性须本人网上报名后,根据准考证要求在4月20日前往学校参加专业测试。
3、广播电视编导、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考生只需参加联招统一考试。
八、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校艺术类(编导类除外)各专业的考生,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理考生共同排序)。
2、广播电视编导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按联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理考生共同排序)。
3、所有考生文化成绩不得低于港澳台侨联合招生办公室统一划定的本科报考资格线。
九、收费标准
经上海市物价局批准,我校2019年收费标准为:
艺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8000元(人民币);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年25000元(人民币)。
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人民币)(4人一间)。
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十一、监督机制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港澳台侨招生工作。
学校网址:www.siva.edu.cn
咨询电话:021-67823033
投诉、监督电话:021-6782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