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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9年香港免試生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9-02-20 00:00:0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2019年面向香港免試招生(以下簡稱招生)工作管理,認真貫徹執行《2019年內地部分高校免試招收香港學生辦法》,規範招生工作行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英文名為“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 Law”。學校網址為:http://www.zuel.edu.cn,學校國際代碼為:10520。

第三條學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一所以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為主幹,兼有文學、史學、哲學、理學、工學、藝術學等九大學科門類的普通高等學校,學校成立於1948年8月,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臺項目重點建設高校之一,入選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簡稱“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並設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五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學校設立專門面向香港免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工作方案、確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員由校領導和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七條學校港澳臺教育中心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組織和實施港澳臺地區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在港澳臺地區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學校監察部全程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報名資格

第九條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並參加2019年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考生均可報名。考生所持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內。

第四章報名方式及時間

第十條2019年香港學生免試報讀內地普通高等學校採取網上預報名及現場正式確認

相結合的方式。

考生在3月1日至3月20日期間登錄對港免試招生網上報名系統進行預報名。網上預報名時考生須按照要求輸入報考基本信息(考生資料、監護人、就讀學校、報考誌願等),填寫獲獎經歷、個人經歷等內容,並於5月31日前上傳學習概覽至預報名系統。網上預報名後,考生須在3月10日至29日(星期日及香港公眾假期除外)到中國教育留學交流(香港)中心進行現場確認。考生須按要求提交打印好的報名表格、相關身份證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及學習證明材料(獲獎經歷、個人經歷等),並繳付報名費用。考生若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前往報名點進行確認,可委托他人憑考生身份證件(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或非永久性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代報者本人身份證件、考生親筆簽署的委托書、考生電子照片(JPG格式,像素168*240,文件大小35K以內。如考生已將照片上傳至預報名系統則無需提交)代為提交相關證明材料並進行確認,每位代報者只可代壹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 校長推薦計劃表格及相關文件,由考生所在中學在5月31日前上傳,逾期不予受理。

第五章 填報志願

第十一條考生在網上預報名時須填報誌願。每位考生按自己的報讀意願順序可填報4所學校,每所學校可填報4個專業誌願。

第六章招生計劃與錄取

第十二條學校按照教育部核准的2019年在港免試招生計劃數為50人,若香港學生報考踴躍、生源質量高,經教育部批准後可適當增加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學校根據考生復試情況及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參考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擇優錄取且儘量滿足其專業志願。對於第一志願報考的考生,學校優先錄取。

第十四條除“校長推薦計劃”以內的考生和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外,最低錄取標准爲“3、3、2、2”,即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達到第3級及以上,數學科、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及以上。“校長推薦計劃”以內的考生最低錄取標准須為10分(含)以上,且每門課程的分數不得低於2分(含)。除核心科目、選修科目的要求外,學校將參考學生其他學習經歷,即由香港教育局和學校認可、學生本人提供的“學生學習概覽”,進行擇優錄取。未經考生書面同意,學校不將考生錄取在其沒有填報的專業。

第十五條 學校將於2019年8月10日前通過對港免試招生網絡服務平臺錄取網址公佈錄取名單,考生登錄網站進行錄取確認;經聯招辦審批同意後,8月20日前通過錄取網址(同上)公佈最終錄取名單,由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六條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七條7月下旬由聯招辦將達到最低錄取標准的考生檔案投至考生所報讀的學校,學校通過網上錄取系統確定擬錄取名單並提交至聯招辦,由聯招辦審核確定錄取名單。生源情況較好,學校可適當增加招生計劃,多錄考生。7月底,如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將通過征集志願進行補錄。補錄的考生其成績不得低于教育部確定的最低錄取標准。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2019年對港免試招生專業計畫數及成績要求說明image.png

第七章新生入學與身體檢查

第十八條新生持加蓋學校公章的《新生入學通知書》來校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新生入學通知書》上的規定為准。因故不能按時報到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並獲得批准。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又未請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對不符合入學體檢要求者,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它專業。

第二十條新生入校後,學校將核查其入學資格,凡不符合免試招收香港學生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有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壹年。

第二十二條被錄取的香港學生入學註冊時,應按照學校規定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

準與同專業的內地學生標準一致。學生與同專業的內地學生同住,並按相同

標準繳納住宿費。

學費及生活費image.png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三條學生在校期間,按教育部發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

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港

澳臺學生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學生可申請免修軍訓及政治理論課等課程。修完規定課程、修滿學分即准予畢業,頒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畢業生,將授予其學士學位。

第二十四條學校聯繫方式

聯繫單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港澳臺教育中心

校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南湖大道182號

郵政編碼:430073

咨詢電話:+86-27-88387058、88385157

傳真:+86-27-88385157

網址:http://ies.zuel.edu.cn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由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港澳臺教育中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港澳臺教育中心

       二○壹八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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