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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提前招生章程

发布于 2019-01-07 00:00:00阅读量 538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创办117年来,文化积淀丰赡,优秀人才辈出,先后培养了8万多名毕业生。

为了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探索多样化选拔人才新途径和符合我校实际的人才培养模式,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继续面向省内提前招生,以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一、报名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文科类和理科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中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可于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相关必测科目考试补报名手续,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至24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每位考生只可报考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学校于3月10日前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

二、考核

考生均须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文化测试。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各科成绩以原始分呈现。考生根据其高考报名时的外语科目语种参加相应外语科目测试。

2019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安排在3月16日至17日,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测试安排在3月18日进行,由各市招办组织实施。

4月1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语文、数学、外语文化测试成绩。

三、面试

凡达到规定的文化成绩要求,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和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方可录取,不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具体面试要求见附件。

(一)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4月14日上午8:30至12:00

地点: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

(二)面试内容:

(1)学前教育专业:身高测量、五官形体检查、言语水平测试、音准测试、色觉、舞蹈动作测试;

(2)音乐教育专业:身高测量、五官形体检查、言语水平测试、音准测试、舞蹈动作测试;

(3)美术教育专业:身高测量、五官形体检查、言语水平测试、色觉;

(4)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身高测量、五官形体检查、言语水平测试、英语口语测试、心理测试。

四、录取

(一)师范类专业、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在面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按照文化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二)其他高职类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按照文化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三)艺术类专业须有省艺术统考成绩,且专业、文化联测成绩合格,按照“专业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按照省艺术统考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四)报考师范类专业和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不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不影响其它高职类专业录取。

五、其他

根据考生报考的具体情况,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可对科类与专业间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六、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2月22-24日  网上报名并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考试费,学校审核报名资格

3月10日前    报名资格审核

3月16-17日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补考(各省辖市考点)

3月18日       文化科目联合测试(各省辖市考点)

4月10日前    发布文化联测成绩,供考生查询

4月14日       报考师范类和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考生参加面试

4月25日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通过录取系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月26日       省教育考试院统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

4月28日       9:00-12:00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申请调剂

4月29日       拟调剂录取名单上传录取系统

5月1日         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全面工作,加强对提前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提前招生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校纪委全程参与提前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八、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九、其他相关事宜

(一)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在普通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提前招生录取与普通高考统招录取地位完全等同。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已被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新生入校时学校还将组织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专题网站,学校将及时通过该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十、附则

本简章由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后公布实施,由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查阅学校提前招生网站。

十一、联系方式等

学校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育贤路2号(邮编:226016)

咨询电话:0513-55092012(兼传真)、55092011

学校网址:http://www.ntnc.edu.cn/

电子邮箱:yhs8339@163.com

提前招生网站:http://zsjy.ntn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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