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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发布于 2019-02-20 00:00:00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9】6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台湾免试生”)的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 申请条件及报名方式

1. 申请条件

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参加2019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且在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2. 报名方式及测试时间

(1)向学校提交申请:

申请者须从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一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入学申请表.doc),与学测成绩单、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明件、近期彩色免冠登记电子照片等相关扫描材料一并发送至zb@mail.ccnu.edu.cn。申请时间:4月20日—4月28日。收到材料后,我校将及时回复邮件确认。

(2)学校审核确认面试名单:

学校成立专家组,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并于5月3日前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面试名单。请申请者及时查看招生公告,并按时参加面试,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申请者本人。

(3)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5月12日

面试形式:远程视频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而定,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告。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潜质及对所报学科(类)的兴趣爱好和认识程度等。

二、 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9年我校计划依据台湾地区的大学“学测”及我校面试成绩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50人,备选考生可以从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4个专业志愿,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二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招收台湾免试生专业目录.docx)。

三、 录取规则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及专业志愿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台湾免试生名单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考试中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审核通过后,由联招办统一办理入学录取手续,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凡不符合台湾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新生入校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对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

六、其它

1.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

2.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学分制。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3.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19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4.本简章经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正式实施,未尽事宜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监督机制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台湾免试生招生工作,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台湾免试生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临时抽签随机确定。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

八、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行政楼附楼101)

邮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3374、67862239、67861550(传真)

电子邮箱:zb@mail.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1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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